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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班裡發生了一件事情,徹底改變了很多人對這位新同學所持有的那種印象。
我記的那是在1997年的國慶假期之後,也就是林芳笑剛轉學過來不久,班裡有兩位男女生因為關係親近,交往密切而引起了其他同齡人的關注,而就是這些在今天看來本不應該成為評價一名學生“好壞與否”的校園日常生活......但在當時卻是被明令禁止的。
事情很快就傳到了學校領導那裡,主管這些的是那位德育副校長,這可是位出了名的“衛道士”。
他就親自約談了那兩名同學,一番說教之後要求他們兩個人從此不能夠再交往,要保持距離......當務之急是要以學業為重,考上了理想的大學那才是作為一名學生本來就應該盡到的義務......
但人家那兩位同學本來就是問心無愧,並沒有什麼不恰當的行為;
所以無法接受這位副校長的“訓令”!
就這樣,談話不歡而散,但這件事情卻並沒有就此而結束!
我記的沒過多久,組織了一次動員講話,也就是在那次動員會上,這位副校長竟然將會場的主題從“升學”轉向了“早戀”,這令會場肅靜的氣氛迅速的陷入到了一片議論聲中。
但那位副校長就是在那種場合下施壓與說教......正當他洋洋自得的坐在主席臺上繼續著他那套說辭的時候,誰都沒有想到這位向來是以嚴厲而著稱的校領導會遭到一名剛剛轉學過來沒多久的外地女同學的“打臉”!
就在全場的師生都在認真的聆聽著那位德育副校長的訓辭,當事的那兩名同學也不肯站起來為自己進行辯護的時候;
林芳笑在一群旁觀者當中勇敢的站了出來,以她那清涼的嗓音打斷了副校長的講話,
她不認為與她同班的這兩名同學是早戀,只要沒有干擾到學習,就不應當以您這種方式來訓教和管束,更何況您所聽到的與事實和情況並不相符......
所以,林芳笑在當時的情況下認為校領導在這件事情上屬於是“認定事實錯誤”,做法更不可取,應當向受到傷害的那兩名同學當場進行道歉。
可那位副校長哪裡會就此“認輸”,他還是擺出他那副威嚴來壓人,但他這一套威嚴不但沒有壓住林芳笑,反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被這位初來乍到的新同學給駁倒了......
當時現場的氣氛已經很尷尬了,我作為他們的班主任是既感到了欣慰又有些擔心......但為了能夠保住校領導的顏面,我所能做的就只有帶著林芳笑一同離開會場......
好在,這位新來的女同學還是能夠理解他的這位班主任的;
但就在我們走出會場的那一瞬間,先是被誤解的那兩名同學......然後令人沒有想到的是,有越來越多的同學們都主動的從自己的座位上起了身,選擇與我們師徒四人一同離開了那座氣氛壓抑的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