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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可有什麼深意?”
“那當然了,這裡面可是有學問的,這是八元八凱”的略稱。傳說高辛氏有才子八人,稱為八元;高陽氏有才子八人,稱為八愷。此十六人之後裔,世濟其美,不隕其名。《左傳·文公十八年》載舜舉之於堯,皆以政教稱美。《三國志·蜀志·郤正傳》:“濟濟偉彥,元凱之倫也。晉葛洪《抱朴子·博喻》:‘是以同否則元凱與斗筲無殊,並任則騄騏與駑駘不異。”《魏書·高謙之傳》:“陛下一日萬機,事難周覽,元凱結舌,莫肯明言。’所以也有賢臣才士之意。我兒今取此字表明我兒準備大展宏圖,為夫豈有不喜之理?”
“原來還有這般解釋,聽郎君一解釋,妾身也頓感增了學識,可見晦兒平時也是在用功的。要不讓晦兒再去先生那邊讀書?”季氏帶著欣慰看著趙元愷輕紡聲說道。
“小郎君真厲害”
“是呀,聽大家一解釋,才發現原來咱家小郎君並不是外面傳的一無是處。”
“瞎說,咱家小郎君怎麼一無是處了?”
聽了趙?的解釋,眾人都嘰嘰喳喳的議論了起來。
“好了,都別吵了。去王家看看也好,畢竟年齡在這,不能再拖了。還有你阿孃剛才說讓你再去夫子那邊讀書,你是什麼想法?”趙?打斷眾人問道。
“喏,如果王家怡妹妹確實不想嫁到咱家來,這婚事就算了。畢竟怡妹妹也不小了,不能壞了她的終身大事,而且孩兒也不想強求。至於去夫子那邊讀書的事情,容孩兒再斟酌一番。”
“這......也罷,你也大了,如果真如你所說,那這事也就算了。到時為父再與相如兄好好說道一下。”趙?遲疑片刻,似乎也下了決心。
“謝謝阿耶,孩兒自有辦法,肯定不會讓阿耶失望的,請阿耶放心。”趙元愷望向趙?說道。
適齡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屬官方議程,國家專門設定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職官。《周禮》中說:“媒氏,掌萬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讓男女成為夫婦。這也許真起了“示範”作用,不然到了三國時期,也不會把“媒官”設到交趾、九真等邊疆地區。
宋仁宗時期讓男子15歲而娶,女子13歲而嫁;明太祖規定男子16歲而娶,女子14歲而嫁;《大清通律》中也規定,男的16歲而娶,女的14歲嫁人。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
在唐朝對於男子20歲以上,女孩兒15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婚的,是要罰銀子的。因為趙元愷與王心怡是有婚約的,也就是有配對,再加上趙?與王相如皆為官,故沒有罰錢。
為何有這樣的規定,當然是為了人口紅利。有了人口,不僅有了兵源,有了勞動力,還增加了賦稅。不結婚生孩子行不行?不行,沒有婚配,不管是正娶還是納妾,都必須要婚配,要備案。不然就是無媒苟合,是會讓人看不起的。不會像現代人一樣,剛見面,感覺來了,只要是個地方,男女都可以睡在一起。睡不好?不好意思,大不了大家換個地方換個人接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