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我願做一支手電筒 (第1/2頁)
白頭小屁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我把揹包和步槍都放在了一邊,藉著夜色的掩護,摸到離火堆近一點那個帳篷的旁邊,歪著頭看去。
只見那火堆旁圍著三男一女,等我偷聽到他們的說話,我才發現年輕人出來拼爹。中年人出來,原來拼的就是關係。
從他們的談話可以聽出來,那三個五十多歲男人都是開學堂的老闆。
而那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就更不得了了,她們的衙門好像是專門管學堂的。
從的談話中可以聽出,他們好像正在圍繞著,各自跟馮家的關係為主題講故事。
其實這也很正常,有共同關係的人碰在一起,肯定是要聊到這個共同關係點的。不過他們的故事,好像卻又講得不是現代。
那個姓陳的最先講,說是從前在蜀地有一個學堂老闆的兒子,和縣太爺的兒子一起,把一個寒門學子欺負死了。
縣衙門的仵作當然知道該怎麼做了,儘管屍體是趴在地上的,卻胸前背後和頭頂都有明顯的傷痕。
但仵作還是昧著良心說是死者淘氣,爬到屋頂摔下來給摔死的。可是那個朝代的百姓已經比較開化。
他們已經有了一些模糊的是非意識,於是鬧的越來越兇。眼看著就要包不住了,還好那個學堂老闆認識姓馮的。
於是馮家一句話,郡府衙門的仵作前來,直接把死者除了胸前以外,其他不同位面的傷痕全部認定為屍斑。
並且派出了軍隊對那個地區進行管控,有老百姓上街的都要嚴加盤查。
敢亂說話的全部抓起來,必須保證不再說話了才放回家,否則就一直關押。
可是再後來還是有戲班子幫忙,從戲文裡唱到了州府衙門。結果因為縣郡兩級都有了統一的認定,加上又有馮家從中周旋。
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幾級衙門統一認定,是死者家屬為了多要賠償,無理取鬧造謠生事,就連戲班子也一起倒了黴…………
陳老闆的故事剛剛講完,其他幾個老闆就對他一陣吹捧:
“陳老闆果真厲害啊,你講的這個故事我都還記得…………”
“是啊,那時候好像已經都鬧到天下皆知了吧。連那個朝代的戰車,都開到菜市口去鎮壓那些刁民了!”
“看來陳老闆跟馮家的關係,的確不一般啊。那件事情沸沸揚揚那麼大,居然都請到了馮家出手,真牛逼!”
看得出來,那姓陳的學堂老闆,心裡對這些恭維其實很受用。但還是故意謙虛的對姓吳的老闆說道:
“唉,我對於馮家來說,始終只是外圍依附而已。真要說道關係走的近,吳兄和馮家的關係應該更近吧?聽說你那個故事可是更加轟動啊?”
可能是我他媽想象力豐富,明明人家講的故事是古時候的。但是看著那姓陳的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而且還多次提到馮家。
我他媽不自然的就把這件事情,跟某件幾年前的新聞給對上號了。這時又聽那姓吳的謙虛了兩句:
“哎,哪裡哪裡,其實我要講的這個故事,雖然是發生在古時候,但現在想起來都仍然還心有餘悸啊!”
然後他也講起了故事。說是在幾千年前有一個朝代,也是因為政權穩定,老百姓安居樂業,民心思治。
當時在黃梅州有一個開學堂的老闆,他一個親戚的孩子在學堂裡讀書。那個年代的學堂,學生年紀也是大小不一的。
那親戚家孩子仗著學堂老闆的關係,自然而然就成了孩子頭。有一次,據說他叫了六個年齡大的孩子,把一個農夫的兒子給弄死了。
因為那學堂老闆也是個八面玲瓏的人,所以一開始縣衙門的捕快和仵作,就想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糊塗了事。
他們把死了兒子那個農夫,打得連衣服都一起被打爛了。農夫被逼無奈,顧及到其他家人的安全,
當時只好承認了兒子被人打死是謠言。可是太平時期的百姓,那人命案就是大案呀,所以當地百姓還是把事情給鬧大了。
最後那學堂老闆為了自保,也只好投靠了當時一個姓馮的大家族。也不知道那姓馮的世家是怎麼操作的?
最後的結果更是侮辱了百姓的智商,各層捕快和仵作給出的結果是:
農夫的兒子是跟另一個,相同年齡的小孩玩遊戲,不小心被肩膀給碰死了。然而,更加讓人啼笑皆非的是:
其他幾個參與的,年齡大一些孩子,竟然可以互相作證,證明大家都沒動手!
在那種朝代裡,規則本來是統治者為了便於管理,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