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origin="anonymous">

王遠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小的犯的第一宗罪狀是:白天強姦幼女雷阿黃,受害人沒有告發。

第二宗罪是:入室搶劫邢阿亮家的衣裳、銀子,已經被邢阿亮告到衙門,但是,衙門沒有破案。

第三宗罪是:酗酒後打架鬧事,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了王六,到案了,但是沒處理。

第四宗罪是:搶劫罪。地點是渡口。一到晚上,趁著黑夜,搶劫旅客的衣物。

第五宗罪是:白天持刀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因為遭遇被害人的激烈反抗,將被害人殺死,就是本地本街道上的曹武夫妻兩口。

第六宗罪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死者是茶坊的劉亞虎,已經報案,但是在逃,沒有歸案。

第七宗罪是:盜竊罪,盜竊的是本城的沈大柳家的衣物還有金銀首飾等物件,因為被家丁發現,家丁追上來要搶奪回去財物,被毆打致傷。

第八宗罪是:當街攔截屠戶甄阿谷的銀兩,這些煙子是用來買豬去的,甄阿谷報官,沒有立案,也沒有抓獲,沒有處理,不了了之。

兩司還沒看完,只看了這八宗罪之後,就將供詞扔了,笑道:“呵呵,你所犯的罪何止這十二宗?再翻一倍都不止。還有,你和知府行賄受賄這一宗,怎麼就不寫?你要老實,都要寫出來,要不然,有你的好果子吃。全都一併寫來,不要偷懶。”

“大人,小的自己犯罪,自己承擔就行了,要死就死我一個人,咋能牽扯到父母官呢?這個實在交往於心不忍。”張大洲說道。

“這個知府大人,自己都承認了,都供出你了,你還做夢呢?你何必還要講義氣,要給他頂罪呢?現在你們倆兄弟倆掉河裡了,各自自己救自己,沒有誰能能來搭救你們。”兩司大人說道。

張大洲無奈,只有繼續埋頭來寫罪狀。

寫完之後,呈交給按察司。

按察司看了張大洲的口供,立即和布政司會同,一起呈上公堂。

這個時候,唐律看到了口供,他就讓兩司擬議該案。

兩司聽到吩咐,馬上開始再三斟酌,相互商議,仔細來寫,也反覆修改,最後定稿,謄寫之後,交給了唐律審閱。

唐律看了詳文,只見詳文記載:

湖廣佈政司、按察司兩司齊靜章等會審回覆事:

職等會審張大洲一案,發現罪情十分重大,查明張大洲共犯有二十多宗罪,每一宗罪都查證屬實,有證人,有被害人,還有其他能證明案件事實的人。都指向了張大洲的罪名成立,要從寬處罰,沒有法律依據。

應該依照大盜擾害地方的律法,建議準備以凌遲千刀萬剮的刑罰方法進行處決。至於他向知府行賄,私通知府,實屬不肖,汙染了官員的廉潔性。按照律法規定應當以貪汙受賄定罪,依照徇私枉法罪裁判,請旨定奪。但是,該犯在當地屬於十惡不赦,屢犯不改,滋擾良民,殺害無辜,受害之家,平日因為害怕他的兇悍霸權,敢怒而不敢言,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這樣。估計影響很大,影響很壞,人心惶惶不可終日。今天,已經查明所犯罪行屬實,應該恭請尚方寶劍,押赴刑場,到菜市口,將其凌遲處死,以大快人心,撫慰受傷者,彰顯皇恩浩蕩,賞罰分明,彰顯大明王朝的威嚴,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另外,張大洲供述有同黨同夥,等候以後一併緝拿歸案,再行審判,依法嚴懲不貸。卑職等會審議定如此,不知是否妥當?伏乞大人審閱核准遵行。

題字為:左申欽命巡按湖广部院唐

日期為:靖嘉年月日

唐律看了看詳文,馬上提筆寫道:“該司會辦特殊,協商一致,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明確,按照詳文執行就行。”

於是,唐律又命令書吏立刻懸掛一張公告牌,上面寫著:

巡按湖广部院唐示:

照得賊寇匪徒張大洲已經捉拿歸案,並且已經查明犯罪事實在案,應當依法處決。因此特別樹立此牌,敬告按察司衙門差役知悉,定於本月初十日,即將匪首張大洲押赴刑場,在菜市口轅門外,聽候本部院會同指揮部堂,督同司道當堂確認,進行審訊,最後問話,恭請王命依法處決,不要違背此令。特此公告。

當下,就令人將這個公示牌懸掛在轅門,來來往往的人都能看到,不認字的,就站在牌子下,聽認字的人念出來。

唐律立即派人手拿請帖去請指揮。

這是傳統作法,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必須這樣,可以不來的,不過,遵從傳統作法,依從風俗習慣而已。

到了第二天,各個司道衙門的人都

歷史軍事推薦閱讀 More+
漢室風雲錄

漢室風雲錄

來不及先生
關於漢室風雲錄: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是一個與命運相抗爭的故事,塵封已久的歷史畫卷就此展開。書友群:760932811
歷史 連載 660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