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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的名叫滿旭。
滿旭收了狀子,只等有機會遞交。
果然,外面一陣喝道之聲,聲音由遠及近,原來是班玉虛回來了。
滿旭走到班玉虛前面,行了一個禮,說道:“奴才有請,懇請老爺恩准。”
班玉虛問道:“何事?只管說來!”
“這裡有一份狀子,小的代收了,原告就是宋府的宋二,告城東南豆腐店王老漢拖欠他的銀兩,所以託人寫了這狀子,交到本衙門,特請求老爺幫他追回來。”滿旭說道。
說完,滿旭就將狀子遞交給了班玉虛。
班玉虛開啟一看,只見狀子上寫著:“具狀人宋二,現在是通政司宋巖的家人。告的是有被告賴賬不還,所以懇請老爺幫忙追回。具體內容是:以前,小的跟隨宋巖,承蒙宋巖不棄,就收留了小的,小的就常常得到宋巖主人的賞賜的銀子。數年以來,承蒙主人眷顧,恩賜銀兩,已經達到五十餘兩,後來認識了城東南開豆腐店的王老漢,他一時經濟週轉不靈,就找小的借了銀子五十兩,答應一個月到期就還,每個月三分起息。過期後,利息就翻倍。這是王老漢完全自願的行為,並非小的強迫或者威逼利誘。現如今,已經過去五月有餘,還沒見王老漢進行清償債務,也不見支付半分利息。小的家中有老母親,年齡已經到了八十好幾了,就指望小的這點錢養老送終,誰知道竟然被騙,去找王老漢要求還錢,王老漢不僅不還,反而破口大罵,小的實在冤枉,走投無路,所以來告狀,還請老爺為小的主持公道,那麼,小的就感激涕零感恩不盡!”
在狀子末尾,貼上有王老漢親筆寫的借據一張。
上面標註了日期,就是靖嘉年月日等一應俱全。
看完了狀子,班玉虛問道:“這個人,是你的相好,是你的好朋友嗎?”
滿旭說道:“小的在京城,跟著老爺朝夕相處、鞍前馬後,跑來跑去的,衙門的人,咋能不認得呢?況且他在通政司衙門經常走動,認識他的人不少。都知道這宋二是宋巖老爺的心腹家人、左膀右臂,還是求老爺賞他主人一個面子,俗話說,打狗還要看主人,他就是狗仗人勢,也要看看佛面的!就恩准了他的狀子,批准追究被告的責任,將來一定會有好處,因為宋巖肯定會感激老爺,不會辜負老爺的一片盛情。還是請老爺詳細考慮考慮。”
班玉虛一聽,明白了,如果馬上答應,恐怕說是巴結宋巖,如果不答應,那這個滿旭就沒了面子。
:()大明第一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