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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秦嵐沒有欠她錢了,就算真欠了她百十個億她也得自己忍著!
現在的人販子這麼牛了嗎?機場都敢作惡?
秦嵐短暫思索後做出了這個判斷,於是四處掃視一番,就見幾個男的直朝她跑過來,大聲喊著要她還錢……
結果可想而知,三個沒有練過的,和四個練過的打,在都不使用武器的情況下,他們三個沒有勝算。
眼見著打不過了,他們就躺著裝死,要耍賴皮的樣子。
秦嵐可不慣著,直接報警,畢竟警察對付這些傢伙的效率還算不錯。
見她報警,幾人之中的一個男子拼命掙脫束縛後就跑了,只留下兩男一女風中凌亂。
沒有用的,這裡的同夥只要有一個嘴巴鬆了,他們就一個都別想跑。
警局把他們交給她來審的話,最多二十分鐘,在不致死的前提下她可以百分百的審出所有想知道的東西來。
一段時間後……
警察要押他們走的時候,他們居然說認錯人了,誤會。
這件事就被調解了,不然呢?定互毆嗎?
畢竟你懷疑人家是人販子,但是沒有任何證據,這些人之間也確實發生了衝突,確實挺符合互毆的,而且場合又是在機場附近,性質也不太好,影響形象。
再者,這種事也不值得浪費人情,給他們強行定罪。
隨便了,反正他們十輩子也不可能綁到秦嵐,至於說以後哪個倒黴蛋被綁或者被撕票關她啥事?
於是秉承著節省與方便的原則,全部保鏢與這三人原地和解了,在場的警察錄影為證。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經過這一系列操作,秦嵐百分百肯定對方是個熟手,但是他們可能第一次在這種地方作案,可能想幹一票大的吧!
他們甚至忽略了這裡監控如此密集的事實,在這裡即使綁架成功又如何?只要半天內不出城就很難逃脫了。
會不會覺得不對?
綁個女人而已,兩腿女人哪裡沒有?非要來這麼高難度的?
這個她不知道。
不過聽說這抓人也分等級的,貨有好有壞,人也一樣,所以……很可能客戶要求比較高,而且訂金也到位了……
大概剛剛超過七十萬左右吧!
這個價不是瞎說的,有些依據,之前她在國外的時候,他們那邊有做這個買賣的。
七十萬不少,卻也不算多。
不過……如果買賣不是一樁的話……
那真是走一趟就差不多可以洗手回家了!
這件事對於現在在車上的秦某來說意義不大,該誰倒黴就誰倒黴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