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進入翻倒巷,博金博克商店!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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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林財大氣粗,問道:“那我還需要加多少?”
“五十枚金加隆。”博金先生伸出五根手指。
這下羅林真的驚訝了。
居然漲了這麼多。
五十枚金加隆,那可是魔法部部長級官員六分之一的工資。
他在阿茲卡班辛苦坐牢,一個月的工資也只有一百五十枚加隆。
一次漲價就幹掉三分之一。
哪怕羅林不缺這點錢。
也感到有些肉疼。
他沒有跟博金先生討價還價,而是爽快的付了錢。
不過找博金要了一個添頭。
“光榮之手能給我一個嗎?”
羅林的要求並不過分。
光榮之手,小偷強盜最好的朋友,在上面插上蠟燭,只有拿著它的人才能看見亮光。
製作起來不復雜,價格也並不貴。
當做添頭是很好的選擇。
羅林其實並不需要,但無聊的時候也可以研究研究。
博金先生沒有任何質疑:“當然,羅林先生,顧客就是上帝,我會滿足您的要求。”
他答應的太快了。
羅林瞬間意識到,他又一次成了冤大頭。
為什麼說又呢?
上次他來這裡的時候。
同樣買了幾具骷髏。
那次博金先生沒漲價,只是表示那是博金博克商店的促銷大周。
要買骷髏,就要順便買上一些配套的東西。
比如人指甲,人頭髮之類的。
羅林不太懂這種行為叫什麼。
後來請教了一位女士,她告訴羅林這叫配貨。
也可以說是捆綁銷售。
事實上。
羅林完全用不上指甲頭髮那些東西。
直到現在。
那些捆綁銷售的東西也依然在他的空間裡存著,沒機會使用。
這就是羅林第一次在這裡當冤大頭的經歷。
現在是第二次。
羅林幾乎可以確定。
根本沒什麼傲羅追的緊這回事,只是博金先生編個故事要強行漲價而已。
羅林相當於用五十枚金加隆買了光榮之手。
虧大發了。
當了冤大頭。
羅林依然心平氣和。
這倒不是他不生氣。
而是作為一個亡靈法師。
他已經不會再有任何情緒化的行為。
這是由亡靈法師的特性決定的。
至少他這種亡靈法師是這樣的特性。
羅林明明看博金先生很不爽。
但卻依然笑著向他道謝。
只不過在離開博金博克商店的時候。
他不小心用了一個群體的召喚亡靈。
而且恰巧不巧。
這個召喚亡靈正好用在了博金博克商店裡。
於是博金先生店裡的骨頭骷髏、血肉等亡靈材料就很幸運的逃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