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殺官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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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廣這個人做人很有一套。在戍卒中雖然身為屯長,但對誰都和和氣氣的。戍卒們也很願意聽吳廣的拆遷。這種能力很特別,不知道是家傳還是後天養成,或者是天生的才幹。
把戍卒交給這麼個人管理,兩位秦軍的校尉也樂得。偶爾也會把吳廣招到自己的帳篷中聊聊天,瞭解一下戍卒們的情況。
“大人,”吳廣很是謙卑,“這大雨也不停,我們困在這裡,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出發,實在不行,咱就在這兒散了算了,我們家都在附近,有啥事兒雨停了再說唄?”
秦律,耽誤了行程不是啥大事兒,交罰款就行了,遇到大雨也不是啥大事兒,秦律制定的非常細緻,都已經替每個人想到了。在《秦律·徭律》中規定:“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睡虎地秦簡》1975年發掘出土。)
這是說:服徭役遲到個三天五天的,口頭批評一下就行了,也就是說,遲到六天或者十天,罰一個盾牌錢,遲到十天以上,罰一個甲冑的錢。“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這話的意思是,乾脆沒來,罰兩甲。
“水雨,除興”。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就是遇到大雨,免罰。
所以被困在這裡不是什麼大事兒,但是如果大家散了,重新徵召,那事兒可就大了。兩個軍官當然不能同意,痛罵吳廣腦子裡進了屎了。
“可是我們這樣進不得退不得,就不如就散了的乾淨!”吳廣堅持。
喝多了酒的小軍官覺得這吳廣滿嘴胡柴,也不耐煩和他講道理,秦楚不同音,用楚國方言講道理也講不過這個吳廣,就從手邊拿出主機板劈頭蓋臉一頓打,軍官動手打,吳廣就往外跑,吳廣跑軍官就追,這一頓打就在大庭廣眾之下、眾目睽睽之中了。
不明就裡的戍卒圍觀,覺得今天是怎麼了,好好的吳屯長就被揍了呢?有人在旁邊呼喊著勸阻,吳廣口中卻並不停歇:“大人你別光打我,你聽聽我說的是不是這個道理,要不咱們散了吧!”
這話豈是當眾能講的?小軍官拔劍出鞘,就想制止吳廣,本來躲著竹條的吳廣這一刻忽然不跑了,而是反身、進步,一手格擋,一手卻奪過這小軍官的劍,反手一劍刺殺了這個小軍官,
眾皆譁然。另一個軍官此刻也酒醒,正手足無措的時候,已經旁觀了許久的陳涉跨步上前,撲倒軍官,從他身上奪過劍來,一劍刺下。
血流滿地。
殺兩個人能有多複雜,只要刀子在手,有心算無心,在戰國末年這個亂世,分分鐘的事兒。
圍觀的人全都被鎮住了,剛剛還呼喊勸阻的人也不敢發聲,看著眼前凶神惡煞一樣的陳涉不說話,這當口,地上掉根針都能聽得到。
吳廣從地上爬起來,看著陳涉。這個結果他很滿意。兩個人雖然沒有事先的配合,這一番連擊確實恰到好處。吳廣咳了一聲。
陳涉會意,於是舉起沾著血的劍,示意大家聽自己說話。
“各位,各位,聽我說!”
“咱們遇到大雨,耽誤了去漁陽服役的期限,這大秦的法律,誤期就要殺頭!”
眾人立刻炸了起來,誤期殺頭這事兒,兩個軍官不曾說過。真的有這樣的法律嗎?
“就算是誤期不殺頭!”陳涉大喊,血淋淋的劍震懾了眾人:“可是去守衛邊塞死掉的必定有十分之六七。”這話大家倒是有幾分贊同,戍卒沒有時間限制,少年離家白髮歸的多了,遠去漁陽,十有六七是沒法回來了。
“既然反正都會死,要死就得死的值得,誰不想享受這世間的榮華富貴!難道你死前不想飽餐牛羊肉嗎?難道你不想穿過絲綢的衣裳再死嗎?難道你不想嚐嚐女人的味道再死嗎?難道你不想建功立業,得個一官半爵嗎?”陳涉用沾了血的劍胡亂指點著戍卒中的人。
“想!”本來只有幾個人的應聲,隨著這排比句出來,這聲響漸漸的整齊,一時間竟有了千軍萬馬的威勢!
“誰天生就是窮命?誰天生就做貴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陳涉最後喊了這麼一句。
所有人安靜下來,這一句讓每個人陷入了思考。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陳涉對自己的這句話也很滿意,舉著劍大喊!
漸漸地,眾人如同瘋魔一樣,一起應和著這句話“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這是這個時代最強烈的聲音,最強烈的一句問話。
它沒有答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