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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睏交加的人群也在此時像是被打了雞血,步子無一例外在不知不覺間快了起來。

到了跟前一番交涉後,項驁懸著的心總算落地了,因為一切均和最好的預想一樣,數量眾多的帳篷,也是給他們準備的。

最驚喜的則莫過於這裡有醫療隊,而應對被狼咬傷就是主要工作之一,所以狂犬疫苗什麼的均有足量準備,無需再去醫院。

而大部分成員處理了傷口打了針再風捲殘雲了一番早餐後鑽進睡袋中就矇頭大睡起來,而他還要給這裡把仍有四人被困的情況講清楚。

後者的反應倒是很快,立刻組織車隊去尋,幾十公里的距離一往一返加上沒用多久的尋找,用了不到三個小時便完成了。

受傷的好說,但有意外死亡的就必須得報警,於是時間不大,轄區內的邊防派出所便來了兩輛警車四名警察。

接著又是筆錄和協助調查,項驁也沒睡覺,往肚子裡塞了5個煮雞蛋和一大碗伴著碎牛肉的炒米,喝了一缸熱騰騰的羊奶後就跟車回去了。

由於和警方打交道的次數多了,他很有經驗,能用最簡短的語言把事情說明白,省去沒必要的旁枝末節,這讓負責筆錄的那位很高興,道:

“要是每個人都能像這小夥兒一樣,我也不至於次次都寫到手指發酸。”

所長則喝了口茶,問:

“你說你用赤手空拳打死了一頭狼,那這地方你還能找到嗎?”

“可以的,要去看看嗎?”

“嗯,得去;畢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即便你是為了自保去殺它也得有個說法;再走一趟吧。”

就這麼著,項驁坐上警車又返回了事發地,那條狼王的屍體確實仍在原地,看著面目全非的狼頭,所長道:

“我懷疑你使用錘子砸的,拳頭怎麼可能打到這種程度?”

“真是拳頭,您看看,現在還有血呢。”

左手上的痕跡就是最好的證據,他見狀抽了口煙點頭道:

“以前這一片兒有個十歲左右的孩子被野狼叼跑了,比他大七歲的哥哥追出去為了救他和那狼搏鬥了半個小時,最後渾身是血;狼也受了不少傷,一看這次捕獵付出的代價太大,得不償失便跑了。

那時候我覺著他是我見過最勇猛的未成年,可和你這個一比,好像又不足掛齒了。”

“我只是運氣好而已。”

應著項驁的回覆,過去勘察狼屍的一名警察回來報告道:

“呂所,這條好像是‘莽古斯’!”

被稱為“呂所”的男人聞言一驚,隨後把手裡的菸頭往地上用力一扔,邁大步過去要親自檢視。

經過一通細緻的比對和討論,最終確定剛才的判斷沒有錯。

要求和項驁一起來的柳笙卿道:

“他們說的那個詞是什麼意思?”

“你問‘莽古斯’?”

“對。”

“蒙語裡‘魔鬼’或‘惡魔’的意思。”

“啊?為什麼一條狼會有這樣的名字?”

“肯定來頭不小,是在當地榜上有名的‘名狼’唄;可能吃過很多家畜,甚至吃過人,但一直沒被逮到。”

而這個猜測在下一秒就得到了證實——

所長走回來激動道:

“小夥子,你知道你打死的這個是誰嗎?”

“誰?”

“它是這一片牧區最臭名昭著的狼群頭領,從4年前至今,在它的帶領下至少有二十多家牧場被襲擊過,死亡的羊牛馬不下300只,直接經濟損失將近一百萬元。

這還不是關鍵,最重要的是它和專門針對它成立的打狼隊交手數次,累計咬死了5人,受傷數十人。

傷者中有一個還因為治療不及時創口感染也去世了,如此算起來應該是有6條人命。

雖然期間也打死了不少‘莽古斯’的手下,但始終沒能幹掉這個罪魁禍首。

由於其兇殘、狡詐前所罕見,所以才得了這麼個外號。”

項驁聽罷笑道:

“看來我的確不用負傷害二級保護動物的責任了。”

“哪裡用負責?這是英雄作為好不好?!你等一下,我得把這個事通告下去。”

本來以為這是個例行公事的程式,沒成想引起了轟動,不僅打狼隊的成員全來了,被狼王禍害過的牧民也來了一群,他們把派出所前後站了個裡三層外三層,都想見見這位少年英雄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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