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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李家滅門已經過了一個月,但李毅還是不敢進入燕州範圍的縣城,都是能繞過去就繞過去。

經過三天的趕路,終於是離開了燕州地界,進入了太河縣。

目前在太河縣城外的一個小集市歇腳。李毅坐在一個茶寮裡,看著來來往往的商會,不禁感慨,太河縣雖小,但的確是一個重要的交通樞紐。

在這個時候,一聲怒罵傳入李毅耳中:“哎喲,走路不帶眼啊!撞疼本少爺了!”李毅循聲看去,瞬間失笑,看來這個大少爺模樣的人,是碰到小偷了,估計錢包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

再看那小偷,長得五大三粗,一副憨厚的模樣,誰能想到他是個小偷?但李毅卻是把這個小偷藏起作案剪刀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

只見那小偷不斷道歉後,一轉身,不知道身後什麼時候來了幾個官差,他差點就撞上去,嚇得立腳不穩,差點摔倒,其中一個官差伸手扶了他一下,說了聲看路就不管他。饒是如此,但也嚇得那小偷臉色發青。

但事情還沒結束,一個大概是五六歲的小乞丐,應該是見那個被偷錢袋的人,一副少爺打扮,應該是有錢人,就走到他前面乞求道:“這位好心的少爺,求你行行好,施捨個銅板給我買點吃的。”

“去去去,一邊去,本少爺還有重要事要辦。”說著抬腳把那小乞丐給推開。

誰知道這個小乞丐立柱不穩,就往一旁倒去,條件反射般一把抓住了衣腳,頓時給那少爺的衣服留下一個汙印。同時,一個錢袋從小乞丐身上“啪”的一聲掉到地上。

那少爺看見錢袋愣了一下,然後摸摸自己腰囊,頓時大怒:“好啊,你這個小乞丐,偷東西居然偷到我頭上了?”說完抬腳就往小乞丐踹去。

“少爺不可!”身後幾個官差大驚,馬上出言阻止,但反應始終是慢了一步。

就在那一腳將要落到小乞丐臉色的時候,李毅身影一閃,護住了小乞丐,背後硬生生地受了一腳。

從力度上看來,這個少爺下手還是很有分寸的,至少李毅沒受到多少痛感。雖然說著個少爺的行為不怎麼禮貌,但是起碼上,心也不算太壞。起碼一開始用腳推開這小乞丐的時候,是沒有用力的,就算是這個小乞丐弄髒他的衣服也沒發怒,令他發怒的是錢袋被偷,即便如此,這一腳看起來來勢洶洶,但實際上也沒幾分力度。

“這位少爺,先別動怒,你的錢袋不是這個小孩偷的。”李毅轉過身來說。

“哪來的小屁孩?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不是他偷的?”那個少爺好奇地問,在他看來,李毅只是一個比這個小乞丐稍大的孩子而已,不過,看李毅的衣著,明顯就不是普通人家,而且氣質也很好。

其實不管什麼年代,衣著打扮都能反映出一個人的身份。在這個年代,普通農家、傭戶、奴隸這些底層的人是穿粗布短衣的,只不過顏色上有些區別,奴隸一般是以灰黑色為主,其他人則褐黃色為主;而讀書人和一些稍有身份的人,一般是穿長袍;只有像李毅這些富貴人家才會穿錦穿稠,顏色也比較多樣。雖然李毅現在是逃難,但是有曾凱和吳生,他們是不可能讓李毅穿得差,當然是按照少爺的行頭來置辦,一般人,都不會隨便惹這些人,那個少爺也以禮相待。而那乞丐,應該也是看那個人的衣著,才會向他乞討的。

“證據嗎?很簡單啊,證據就在你的身上。”說著李毅就伸手指了指那少爺的衣角,繼續說:“你看,你的衣角,剛才這個小孩碰一下就留下一個手印,如果要偷你的錢袋,再把錢袋放入懷裡,那麼,這個錢袋必定留下汙跡,但是事實上,這錢袋錶面卻是很乾淨,這點足以可以證明錢袋是別人塞到他懷裡的。另外,你看你吊錢袋的繩子,很明顯是被利器割斷的,而這個小孩身上,搜,應該沒有利器。憑這兩點,應該可以證明這小孩是清白了吧?”

看著李毅自信的微笑,聽著他那絲絲入扣的分析,的確是讓人無法反駁,那少爺愣了愣說:“對哦,的確不像他偷的,那又是誰這麼大的膽子來偷的?”

“你猜呢?剛才還發生了什麼事?”李毅笑眯眯地提醒了一下。

周圍的人都是一愣,那少爺也馬上反應過來,抬頭看了四周一圈,只見一個憨厚漢子,偷偷的擠出人群,馬上喊道:“你這個該死的小偷,給我抓住他!”

那幾個官兵反應也很開,立馬就有兩個人跑去追那個小偷。

“這位小兄弟很是聰明啊,在下太河縣縣令盧淵之子,盧守義,剛才是在下魯莽了。請問這位小兄弟怎麼稱呼。看你的樣子,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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