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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大喊:“有冤情!有冤情!重審!重審!”
師爺見狀,走到縣官身旁耳語幾句。
縣官聽後抬手:“且慢!”
差役放開沈清。
沈清被拖行數米,傷口又開始往外滲血。
她強忍鑽心疼痛,慢慢爬回公堂內,對著縣官跪道:
“大人,案發當晚,趙員外闖入民婦房中侮辱民婦,民婦為自保,情急之中錯手誤傷趙員外,並非有預謀,不存在謀殺!請大人為民婦主持公道!”
縣官眯眼瞧著她,不知又在打什麼主意。
期間,師爺幾趟進出簾後,來回在縣官耳邊傳著話。
沈清猜測,定是狗官見事情鬧大,不好糊弄,故去徵求那簾後的人,眼下是否可以留下她的命,以服人心。
而那簾後的人,很大機率,是今日先放了她,日後再找機會解決她。
想到之後還會有性命之憂,沈清只覺得心累。
可眼下也只能打起精神,想辦法從這裡出去。
先活著,之後的事情再說……
在師爺幾次輾轉傳話後,縣官拍堂宣道:“鑑於本案有了新人證,本官在此宣判——高沈氏謀殺罪不成立!但高家欠趙員外的十萬兩白銀,須得即日歸還!高沈氏你可有現銀歸還債款?”
聞言,沈清沒敢鬆氣。
狗官只是表面要放了她,實際上還是要弄死她!
如果今日她無法還錢,必然還將入獄,之後……被人整死在牢裡。
所以她同樣要證明這份債務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