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阿爾瑪書一 (第2/3頁)
趙子龍之雅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25這對信心堅定的人而言是一大考驗;然而,他們穩固不移,遵守神的誡命,耐心忍受加諸他們身上的迫害。
26祭司們放下工作傳講神的話,人民也放下工作來聽神的話。祭司向他們傳講了神的話以後,大家再回去勤奮工作;祭司不認為自己高於聽講的人,因為傳道的人並不優於聽道的人,教導的人也不優於學習的人;大家一律平等,大家都各按能力來工作。
,!
27人人按其所有,將物資分給窮苦、貧困、患病和受苦的人;他們不穿昂貴的衣服,但是穿得整潔、美觀。
28他們就這樣建立了教會的事務;儘管受著種種迫害,他們還是開始有了持續的和平。
29現在,由於教會的穩定,他們開始變得非常富裕,生活所需的一切都極為豐富——大批的牲口和各種肥畜,豐盛的穀類、金子、銀子、寶物,和許多的絲綢、細麻布和各種耐用樸素的布料。
30他們在這樣繁榮的情形下,並未趕走任何一個無衣蔽體,或飢餓,或口渴,或患病,或沒人照顧的人;他們沒有把心放在財富上;因此他們對所有的人慷慨,無論老的或少的、為奴的或自主的、男的或女的、教會里的或教會外的,只要是有需要的,他們都一視同仁。
31他們就這樣昌盛起來,遠比不屬於教會的人富裕。
32因為不屬於他們教會的人,沉迷邪術,崇拜偶像或懶惰,崇尚空談,彼此嫉妒、不和;穿昂貴的衣服,眼光驕傲而自大;迫害、說謊、偷竊、搶奪、姦淫、謀殺以及行各種邪惡;雖然如此,法律仍儘可能制裁所有那些犯法的人。
33事情是這樣的,藉著這樣執行法律,各人都按其所行受罰;他們才比較沒有動靜,不敢犯罪,怕人知道;因此直到法官統治的第五年以前,尼腓人中都很和平。。
阿爾瑪書第1章解讀與背景
阿爾瑪書第1章詳細記錄了法官統治初期尼腓社會的變化,尤其是在宗教、社會和法律方面的重大事件。這一章突出了假教義的蔓延、祭司權術的出現,以及教會在考驗中的成長。
---
1 法官統治的開始(1-2節)
摩賽亞王去世後,尼腓人轉向法官統治模式。摩賽亞所制定的法律被人民接受,成為新政權的基礎。阿爾瑪(小阿爾瑪)被選為首席法官,同時也是教會的大祭司。
意義:
這標誌著尼腓歷史的重大轉折,從君主制過渡到法治社會。
---
2 尼賀的假教義與處刑(3-15節)
尼賀是一個力大聲威的假教師,他主張祭司權術,提倡教師與祭司應由人民供養,同時宣揚普救論(所有人最終都能得救)。
他吸引了一批追隨者並創立了教會。
當他與教會的教師基甸發生爭執時,憤怒之下殺害了基甸。
尼賀被審判並處死,成為尼腓人中首次因宗教原因被判處死刑的人。
關鍵教訓:
法律的公平與公正:尼賀的審判展現了摩賽亞法律對殺人罪的嚴厲制裁。
宗教自由與法律的界限:儘管法律允許個人信仰自由,但禁止以武力或暴力強加信仰。
---
3 祭司權術的蔓延(16-24節)
儘管尼賀被處死,他的思想卻沒有消失,祭司權術開始影響社會。一些人因驕傲而迫害教會成員,同時教會內部也出現爭執和驕傲。
意義:
外部的迫害與內部的試煉都對信徒的信心構成挑戰。
然而,信心堅定的信徒表現出忍耐和對神的忠誠,為教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
4 教會的組織與繁榮(25-32節)
教會的祭司與教師以身作則,靠自己的勞動謀生,傳道後返回工作。人民慷慨解囊,幫助貧困者。
社會財富逐漸增加,但教會的信徒並未因物質的富足而變得驕傲,仍然關注鄰舍的需要。
對比:
教會成員:平等互助,謙卑敬神,遵循律法。
非教會成員:沉迷邪惡、追求虛榮、散播不和。
---
5 法治下的社會和平(33節)
儘管社會中存在不公與紛爭,法律對犯罪行為的制裁維持了基本的社會秩序,帶來了相對的和平。
---
總結與啟示:
第1章揭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