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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得不解釋一下,本章有部分90章因為稽核問題而刪除的段落,我重新發在這裡了……不解釋一下,大家都在說我抄別人書。

【#終於有人把我當娃娃了#】

【當譚警官攔下一輛嚴重超載的電瓶車準備罰款時。

譚警官:“你覺得應該罰多少?”

超載女子:“至少一個人罰五十嘛。”

譚警官:“我看一下超載了多少,等我我數一下。”

隨後譚警官數了起來:“一二、三四、五六。”

“六個人,你超載了5個人。”

“只能坐一個嘛。”

超載女子愣了愣。

“沒得哦,一、二、三、四、五。”

“我們一哈五個人,只超載了四個嘛。”

譚警官:“你沒數清,不識數的啊?”

“一、二、三、四、五、六。”

“六個人嘛,對不對?”】

天幕前的不論皇帝還是平民,都跟著數了起來。

“一、二、三、四、五。”

“沒錯呀?”

“這位衙役不會也把自己數進去了吧?”

“肯定啊,多一個人多罰五十。”

“即便是五十文,也可以買幾斤白花花的大米了。”

【影片接著播放。

超載女子從女兒手裡一把抓過一個洋娃娃說道:“這個,你也要算錢啊?”

“你好黑心啊!”】

剛才說警官把自己數進去的人,一挑眉。

雖然推論是錯的,但結果是對的。

“嘿嘿,就知道這群官差,沒一個是好人。”

可天幕接著播放的後續,卻讓他驚呆了眼。

“這衙役為何如此……如此……如此和藹?”

“這一家人也不怕他?”

“真是奇哉怪哉。”

尋常人若是見了官差,恨不得躲著走。

這群人,無理都要給你鬧三分,有理把你吃幹抹淨。

就拿守城門的舉例,你不多少給點好處,他能讓你把一捆柴拆開,他一根一根的檢查,耗你時間。

什麼,你是乞丐,你沒錢?

“既然你無權無勢也沒錢,我踹你一腳,不過分吧?”

更不用說縣衙的殺威棒,平民去告狀,管你有理沒理,先打一頓再說。

怨不得旁人有事只找村正和族長,只要不涉及村長、族長及其家眷。

人家講一個理字。

不會不分青紅皂白打一頓。

誰對了,賞。

誰錯了,罰。

有時候,族規是大過國法的。

因為皇權不下鄉……甚至不下縣。

即便真來了官吏,當官是為了名留青史?

不排除這樣的人,但更多是撈錢、撈權。

否則辛辛苦苦十年寒窗為何?

族長、村長,抬頭不見低頭見,還要點臉。

官吏可真是吃人不吐骨頭,毫無禮義廉恥。

後世這官民和諧的狀態,還真是羨煞了眾多古人。

“若是上次遇見的是這位……我的腿也不會瘸了。”

旁人只覺噁心,你腿為啥瘸,心裡沒點數?

去人家村子偷雞,還偷的是縣衙當差衙役家的。

換做我,我打死你,都挑不出理了。

皇帝的視線更多是放在來往不息的車流。

大明,北平。

“四個輪子的鐵馬。”

明朝《武編》記載了一種百足火龍車,樣貌大致約像今天的坦克,四周封閉,裡面的人架上火器,用以進攻,用人力或畜力驅動。

“若是朕的戰車也不需要牲畜,就可以跑的這麼快……”朱棣腦海裡想象了這個畫面。

“莫說瀚海,西天我都敢去一趟。”

“佛祖?”

“佛祖他有幾輛戰車?”

倒是這兩個輪子的車,還是一前一後。

“為何不會倒呢?”

“大明能做出來嗎?”

“能載一兩個人也好啊,兵貴神速。”

朱棣是行動派,說幹就幹。

“傳旨工部,研發兩輪車。”

朱棣又想了想,人多力量大。

“再傳旨,若是匠戶研製出來,朕允許他們脫籍入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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