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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割喉、屍水、棺材、青苔……種種線索,好似化作千萬條絲線,在蕭麥腦海中揉成一團,怎麼解也解不開。最後,一道劍光閃過,將這團絲線一劈兩斷,蕭麥也猛然抬手。

“王大娘,我一定會查出真兇,將他繩之以法,給王大哥報仇。”

簡單的一句話,每個字都銘刻著蕭麥的決心,既是對王大娘的承諾,亦是發給自己的誓言。

王大娘仍身處悲痛之中,沒聽到也不理解這句話的含義,一旁的嚴智則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明白,蕭麥為何會發出這樣的誓言。一來,蕭麥不是捕快,怎能保證自己一定可以查出真兇?二來,兇手的武功深不可測,連自己都沒有與之對抗的信心,蕭麥如何將他繩之以法?三來,蕭麥跟王大娘一家非親非故,憑什麼,捨出性命也要幫王家報仇?

思來想去,嚴智只能得出一個結論。

加入捕快這一行,很多人或是為了衣食無憂,或是為了耀武揚威,或是為了飛黃騰達。但也有人,是為了給百姓伸張正義,是為了將罪人繩之以法,是為了保一方朗朗乾坤。這種閃爍著人性光輝的壯士,固然稀少,但一直存在,前赴後繼,身化明燈,忍受著孤寂與痛苦,為迷失在黑夜中的人們送去光明。

蕭麥縱然沒當過一天捕快,但他骨子裡就是一個捕快,會對苦主感同身受,會視苦主的仇恨為自己的仇恨。若不能報仇雪恨,他的靈魂就永遠不得安寧。

縣衙血案中受害者的屍首,作為證據,暫時還不能被家眷領回,要集體安置在義莊內,等待進一步的勘驗。

蕭麥望著眾人遠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嚴智拍拍他的肩膀:“我們也該走了。”

“去哪兒?”

“我們這趟來,是要處理你的案子。眼下這樁案子,跟我們本來沒有關係。若是小案,順手也就處理了,但如此大案,得向上級彙報,派更厲害的人來。”

“更厲害的人——”蕭麥讀過古代刑法史,深知在很多時代,都有命案必破的規定,一旦無法再時限內破案,主政官員就會受到嚴厲懲處,因此他們往往熱衷於製造冤假錯案,尤其擅長找替罪羊。

偏偏,蕭麥自己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嚴大哥,兇手為何會穿著沾有屍臭味的衣物?”

嚴智挑眉,其實他早就注意到了這個疑點,但一時也想不通:“大概是某種特殊的癖好?”

“屍臭,是一種強刺激性的氣味,且不說誰會拿屍臭作愛好,關鍵是,縣衙公人應該對屍臭非常敏感。兇手欲屠滅縣衙,應該力求隱蔽才是,為何大張旗鼓,難道真就那麼自信?”

嚴智這會兒,已經不把蕭麥當成普通人看待了,而是一個可以對話的同行晚輩:“有道理。那你覺得,兇手此舉的動機是什麼?”

蕭麥早已有了想法:“我猜,某種境遇,讓他不得不穿屍衣。”

“不得不穿?”嚴智最先想到的是被人逼迫,頓時再度泛起嘔吐欲,畢竟,被人逼著穿屍臭衣物,實在是太噁心了,“究竟誰在逼他?”

“我猜是他自己。”

嚴智脫口而出:“啊,變態?”

“對,就是變態。渾身散發著屍臭味道,以利爪傷人,讓你想到了什麼?”

蕭麥深知,自己人微言輕,說話沒有分量,所以沒有斬釘截鐵地道明結論,而是對嚴智循循善誘,讓他自己得出結論。

人,對自己,才是最深信不疑的。

嚴智也不孚所望,當一絲塵封的記憶被勾起,當即睜大眼睛:“殭屍?難怪你一開始,就把案情往殭屍鬼怪上面引,是早就想到了這一點?”

蕭麥點頭“對。但我想,這樁案子裡,應該沒有殭屍鬼怪,只有裝神弄鬼。”

嚴智一拍手:“沒錯!”接觸越多,嚴智對蕭麥就越佩服,後者所做的結論,將目下所掌握的線索,全部串聯了起來,包括一些蕭麥自己都不知道的細節。

其實,現場比蕭麥所想象的,還要恐怖。除了血腥之外,每具屍首都面部扭曲,顯露驚恐之色,似乎在生前看到了極其可怕的畫面。

這固然可以用,目睹兇手殺人如麻來解釋,可這個解釋,又怎比得上“看見殭屍”更合理?

嚴智追問:“那你可知,兇手為何要假冒殭屍?”

蕭麥搖搖頭,神色很是凝重:“我也不知道他的動機,但可以從這點入手,將兇手抓獲歸案。”

“怎麼說?”

蕭麥扭頭看向嚴智,儘管所隔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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