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偷雞名場面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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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大會,您也沒有懷疑的目標。
您要說是這大院誰,確定以及肯定,可現在不是大院的人,那雞也不是別人去拿的。
您是不是應該給大院兒有個說法?”
“我,那我那隻雞我不要了,我給大家道歉。”許大茂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
“道歉,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干啥。要有個道歉的樣子,我記得您還有一隻大公雞。”
“嗯。”
“去把那隻雞賠給大毛和二毛,您再給他們說聲道歉。
在證據不確定的情況下,在他們還沒有把話說完的情況下,您已經給他們安插的罪名,這是屬於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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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報到派出所,您是要蹲幾天看守所的。您每人賠一元錢,今天這事兒到此結束。”
“那我還丟雞了。”許大茂一聽還要讓賠錢,直接就理直氣壯的站起來。
“您是丟雞了,是您自己粗心大意造成的。在證據不明的情況下要求開大會,誣陷他人,對您進行處罰那是為了伸張大院的名譽,不是您說開就開的,這也不是你誣陷她人的理由。”
許大茂也不敢接話,只是垂頭喪氣地點了點頭,也知道可以和其他人耍無賴,可是對上張天浩,好像四合院的規矩沒什麼用,他更:()四合院之我說都聽著,不許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