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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見這些人臉的瞬間,就驚恐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不敢發出一點聲音。
這些怨魂似乎看不到我,它們貼在車窗上,死魚一般的眼睛,一個勁的轉動,檢視。
我小心翼翼地往後縮了一點,和車窗拉開一些距離後,我發現所有的車窗上,都擠滿了人臉。
就在我緊張的以為那些邪祟,會敲開車窗爬進來時。
車窗外似乎有什麼東西閃了一下,隨後所有的人臉都消失了。
看著瞬間消失的人臉,我愣了一下,立馬就轉頭朝剛才閃光的方向看去。
河面上確實有的一個圓形的光點,我看見那個光點後,它就映到了離我最近的車窗上。
我以為是河水倒映月亮,折射出光線的原因。
但仔細一想有又隱約覺得不對勁,正要細看,我們的車子就開上了公路。
一上公路,我就明顯的感覺到,自己身後的視線消失了。
看來那些邪祟,永遠不能離開金葉河的傳說是真的。
因為金葉河邊的公路是近幾年才修起來的,所以嚴格來說並不屬於金葉河的範圍。
身後的視線一消失,我就感覺到一陣睏意。
迷迷糊糊中,我也睡著了。
等我被叫醒時,車子已經停在了當鋪門口。
我下車時正揉著眼睛,睡眼惺忪間,隱約看見當鋪的門頭上有一個圓形的光點。
但只是一瞬間,我眨了一下眼睛,光點就消失了。
我一邊懷疑是不是自己看錯了,一邊開當鋪門。
安頓好王喆後,我看了一眼時間,現在已經是晚上四點。
折騰了一晚上,我早沒了睡意,就在櫃檯裡看起《典當》。
之前我看這本書時,只是隨意翻幾頁,並沒有仔細看。
畢竟我家就是做當鋪生意的,從小到大我雖然沒做過生意,但好歹也見過我爸做生意的樣子。
這本書既然叫《典當》,講的肯定就是些典當行流程。
我當時對當鋪的交易流程,十分自信。
但現在,我知道自己做生意不僅犯了忌諱,還欠了陰債後,就沒以前那麼自信了。
畢竟如果我嚴格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就不可能會欠陰債。
退一萬步講,就算我欠戲魂的陰債是,沒幫它了卻執念。
可當時當票上寫的,分明是兩個月後贖當。
也就是說,只要我在兩個月內,幫它了卻執念,就沒什麼問題。
但我從收到戲服的第一晚,就開始做噩夢,甚至差點死在夢裡。
而且這執念,是今晚王喆和老爺子勸戲魂,才說出來的條件,不可能是早就欠的陰債。
所以這陰債,應該是在第一晚收戲服就欠下的。
我知道問題是出在那裡後,就認真地翻看起書。
書上的內容和我猜測的一樣,大部分都在介紹當鋪的交易流程。
我耐心地翻看著,終於找到了關鍵的資訊。
書上說:
當鋪忌諱晚上開門,是怕遇上陰人送生意。
和陰人做生意,交易的不是錢,是命!
這類生意一般都不會成,送生意來的陰人,會在當鋪老闆不經意間,提出一些要求。
如果店主答應陰人,卻沒履行承諾,陰人就會藉著這個理由害人性命。
看完書後,我猛然想起,那晚女人臨走時說:
“麻煩老闆,把我的戲服好好收著,我會來贖的。”
把戲服好好收著,就是戲魂提的要求!
我沒有將戲服收好,還企圖轉賣給老爺子,這就算沒有履行承諾。
後來,老爺子交代我將戲服鎖在櫃子裡,我也沒照做。
這就又給了戲魂第二個藉口。
想到這兒,我基本確定,我欠下的陰債是什麼。
因為我沒有按照答應的要求,把收好戲服,所以才讓戲魂找到了欠陰債的藉口。
陰債的關係一旦成立,戲魂作為債主就能向債戶提出償還條件。
而那時我媽剛好離開人世,一個人的身軀顯然比一件破戲服,更適合成為留在世間的寄宿體。
它也可以藉著我媽的遺體,挾我幫它了卻執念。
當然,要是我不能幫上它,它也可以像今晚在金葉河畔一樣,藉著其他邪祟的手,把我除掉。
這樣將事情理了一遍,我突然意識到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