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在警局門口討飯的吳清明,密室逃脫與狼人殺死亡事件!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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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又是充滿希望的一天。
中午在外面隨便吃了飯,開車回到警局,又看到賴在門口不走的那個傢伙,方源的心情不是那麼美麗。
煩,很煩很煩。
但是煩歸煩,總不能視之不管。
“有困難,找警察”——這是公安部認可的全國公安統一的標準口號。
所以當有人帶著困難出現在警察局門口時,只要不是什麼解決不了的大困難或者完全不歸警察管的事情,那就得儘量幫忙解決。
作為人民警察,總不能眼睜睜看著人餓死在自家門口吧。
那傳出去不得被罵死,不,不僅是輿論上的問題……
方源嘆了口氣下了車,無奈地看著這個連續五六天來警局門口乞討的傢伙,客客氣氣地說道:
“您今天想吃什麼啊?是蛋炒飯還是炒粉炒麵?饅頭包子還是肉夾饃雜糧煎餅?”
“不用不用,方警官客氣了,我已經吃過午飯了,謝謝謝謝謝謝。”吳清明趕忙爬起來,像是個招待客人的小二,“方警官裡面請。”
“吃過了?”方源愣了愣,“不錯嘛,你今天討到錢了?”
“不是不是,那位,那位尹警官剛請我吃了頓螺螄粉,香得嘞。”
方源無語,難怪一走過來就聞到一股無法形容的味道。
話說這老尹今天發什麼神經,還請他吃螺螄粉,這可不像他往日裡摳摳搜搜的作風啊……
“行吧,那你往旁邊靠點,別把門給擋住了。”
“不不不,方警官,我是特意守在這裡,準備跟你道個別的。”
吳清明一把拉住方源的胳膊,笑哈哈地說道。
“道別?你找到工作了?”
“工作……工作倒是沒有。”吳清明面露尷尬,“只是尹警官告訴我,總逮住你們一個警局薅不好,應該每天換一個地方,這樣對大家都好。”
方源:???
“好吧,就這樣,方警官,那我就不打擾你工作了,先走了,有緣再見哈。”
看著吳清明麻溜遠去的背影,方源神色古怪。
每天換一個地方是什麼意思?
這個老尹,到底跟他說了些什麼?就這樣把他打發走了?
難以置信,不可思議。
本來他都做好了跟這個吳清明打持久戰的準備,看看是他的臉皮厚,還是自己的耐心夠,沒想到、沒想到戰鬥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方源想著走進了辦公室,一進門就看到老尹翹著二郎腿、一臉得意的朝自己邀功:
“怎麼樣,老方,我這招狐假虎威調虎離山厲害吧?”
狐假虎威?調虎離山?
這仔細一問把方源給整不會了。
簡直是給大熊貓送外賣——筍到家了。
尹警官是這麼說的,他說他帶著吳清明去吃螺螄粉,邊吃就邊閒聊啊,這閒聊當然是有目的性的聊。
“老吳啊,你聽說過這個新聞沒有啊,就是一個男子好吃懶做,沒錢吃飯就打110找警察,不到半年報警一百多次,被警方處拘留七天……”
“拘留管不管飯?當然管飯啊,不管飯難不成讓你餓死在拘留所,那成什麼了……”
“不是,拘留所的飯菜那可不好吃啊,一點油水都沒有,葷菜就那麼幾塊雞肉,但凡進去住過幾天的,就沒有想再來的,會吃吐的……”
“我給你個不是建議的建議啊,你這樣天天往我們警局跑也不是事兒,你想啊,一天兩天還好,我們肯定好吃好喝給你招待著,但這日子久了,誰受得了?雖然不可能不管你讓你餓死,但這飯菜的質量就難以保證了,到時候隨便丟兩個饅頭給你,你是吃還是不吃?所以啊……”
“所以他就決定去每個警局輪換?”方源也不知是在笑還是哭,“老尹啊,你這麼做是不是太不厚道了,要是被同行知道是你教他這麼做的,以後還怎麼混?”
“放心,他不會說的。”尹警官嘿嘿一笑,“他這個人雖然看似愚鈍痴傻,但實則通透得很,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他還是清楚的。”
“你就這麼肯定?”
“當然,我給了封口費。”
方源:……
正想問他到底給了多少封口費,這時電話突然響起。
“方警官,你所在的轄區出現了大型傷亡事件,死了好幾十人,死狀極其悽慘,疑似與詭異有關,請速速前往調查!”
“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