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顛著顛著就成愛好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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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對了,那個死小孩,他也是那邊來的吧,艹,居然被他騙了,下次逮到他非得按他到屎坑裡聞個夠。”
咦?
他狀似不解。
“但是沒發現傻屍周圍有什麼小孩子啊,倒是有個大傻叉,哦,是跟謝臨你一樣的傻叉。”
“哈哈,你被我使計引走了,他卻主動送上門。”
謝臨抬起的手一頓,反手收回,同時把屍屍的腦袋按進他懷裡。
“詩詩乖,再等一下,一會再殺他。”
“明明是兩兄妹,一個智多近妖,一個當兵當久了腦子都落到海里了是吧,居然相信我會放棄周詩這個超腦,用自己換周詩。”
“哈哈,傻啊,真傻啊。”
“不過他還挺讓我佩服,我給他注射的是調動人體癲狂因子的試驗品,他扛了許久呢。”
“結果我成功了,他癲了,用事實證明我是天才。”
“傻屍啊,你這個哥哥真的是很優秀啊。”
“但是吧,周稠他癲是真的,就是顛著顛著就變成愛好了,真是稀奇。”
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明明他成功了啊。
總不能是因為藥物把他的舞蹈細胞給啟用了吧?
實在想不通,就把這點瑕疵歸為周稠是被職業耽誤了的舞歌選手。
他自顧自地述說著屬於他的回憶。
剛來到這個世界時他確實是手無寸鐵的白大褂,原本他還埋怨老天送到這麼落後的年代,斷了他的科研路。
直到機緣巧合發現周詩的智商居然完全比擬後世的天才,屆時他明白了一個道理:
環境不允許,那就創造良好又匹配的條件,只要有完美的研究物件,什麼問題都不是問題。
特別是當他腦海裡自動反饋這個世界的周詩與上個世界的周詩是兩個平行世界的前世今生,他更是欣喜若狂。
兩個時空都存在的人物,不是同一個人,卻又是同一個人。
想當初他當週詩的助手時多嫉妒她超強的腦子啊,恨不得挖了她的腦子安到自己腦袋裡。
沒想到還沒來及得對後世的周詩動手,反而把他送到前世的周詩面前。
也是那一刻他相信了,原來老天爺是厚愛他的。
讓他穿越,就是為了給他機會證道,向那些自認為智商超群的臭科研人員證明,他即使是助手,也是腦瓜子頂呱呱的助手。
但當他想證道時,就被謝臨那個臭王八一腳給踹回了他原來的世界。
好在他也不虧,把謝王八一起拽走了。
只不過途中掙扎被迫分開了,也導致回去的時間點比穿去的時間點足足提前了二十年。
再次相遇時,發現謝王八胎穿時居然失憶了。
果然只有他才是被老天眷顧的。
他帶著記憶,自然而然就潛到了周詩的身邊,又一次當助手,他已經心無波瀾。
他暗自研發各種各樣激發人類潛能的藥物,甚至是毒素,為了就是一朝拿下週詩。
然後他如願綁走周詩,買一送一,連帶保護她的親哥周稠。
可惜當時他人手不夠,只得引走謝王八,否則他就有三個實驗體了,一個絕無僅有的聰明蛋,兩個體質超然的兵王,想想都刺激。
他仗著老天的厚愛,肆無忌憚的揮霍自己的腦細胞,各種藥物用在兄妹倆身上。
讓他氣的是,他明明那麼聰明,明明是天選之子,竟然失敗了。
失敗了。
兩個完美的實驗體,竟然成了兩具行屍走肉。
這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他努力半生,到頭來居然全部打水漂。
最後的最後,兩條屍竟然敢反咬他這個主人。
在他以為自己要屍化時,驚喜再次降臨,他不僅沒屍化,反而覺醒了異能,還是最稀罕的三系。
自從穿了一個來回,他時刻都警惕著老天再帶他跑,所以一覺醒空間,就把整套科研器材及一應藥品都搬了進去。
果然如他所想,在他準備對小傻屍再次動手時,他真的又穿了。
他懷疑這兩個時空是不是有什麼穿梭紐帶,但這回老天爺沒再給他反饋任何資訊,導致他現在才知道這一世的周詩跟之前有差異。
時間節點不一樣,事件走向的軌跡也不一樣。
與其說是周詩回到了第一世,不如說是第三世。
就像是冥冥中有一隻大手在暗箱操作,讓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