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日子不過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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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應受盡寵愛,奈何,陳婆子不待見章豔,連帶她的幾個孩子她都不愛。
但是作為第一個男孫,他爸還是對他好過一段時間的。
後來,他懂事之後,看到他媽經常捱打,奶奶不停咒罵虐待他媽,他知道不好,所以他儘量保護。
可惜沒什麼用處。
今天的情況,作為兒子孫子,他盡力了,當得知安表妹為何綁著他奶他爸他叔時,他滿心羞愧。
其他幾個孩子也是,畢竟也是受過愛國愛黨的教育,哪怕受到家庭重男輕女的思想洗禮,但是對於這種,明顯是違法的行為,是會覺得羞愧的。
一個個的默默爬起來去洗手洗臉,陸以安剛才已經手下留情,除了剛才砸了陳建利臉上那一下,其他人都沒被打臉。
也沒傷他們的骨頭。
七個孩子一人端著一碗紅糖水喝著,看到鍋裡燉了雞,還做了純大米飯,
還有五花肉燉大白菜,五花肉燉豆角。
全是油汪汪的。
這是日子不過了?
不過沒人敢吭聲。
十個人把三個肉菜一個青菜吃的乾乾淨淨,大米飯也吃完了。
陸以安讓章豔去大隊長那給他們家下午都請了假,吃飽喝足,她要開始收拾綁著的四個人了。
下午大家整整齊齊在陳家,陳建彬把陳婆子房間裡的那個肖志達也提溜出來了。
這個傢伙人醒了,知道自己不佔理,也沒有大喊大叫,而是好好講‘理’。
“這事跟我沒關係,這陳婆子說自己有個外孫女,父母雙亡,要找個物件,所以我才來的。”
陸以安知道陳家人很懶,也沒有親戚朋友認識糧管所、供銷社這樣地方的人。
“誰介紹陳婆子給你認識的?”
“我..我表姑家孫子的物件,她介紹的。哦,她叫何雯雯,是個知青。”
陸以安一臉淡定,舉起的小刀在手指中耍了個花式後收了回來。
“行,你自己寫個認罪書,把違法犯罪的事情經過寫出來,簽字按手印後,我就放你走。”
肖志達不淡定了:“這件事我冤啊,我只是來相個親...”
聲音消失在指著喉嚨的小刀上。
“呵呵,相親?相到人家房裡,還想到床上?不寫也可以,我直接把你送去派出所。”
“別別別,我寫,我寫。”
被綁了近兩個小時的手腳終於自由,又渴又累又餓的肖志達此刻只想快點結束。
洋洋灑灑兩大頁紙,陸以安看著眼神都變了,此人平日裡做的惡事不少啊,雖然都是一些小惡。
看著紙上的手印和簽名,陸以安終於發話:“行了,今天的事情要是外面有一點風聲,我都算到你頭上,這份認罪書就會出現在公社書記的桌子上,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