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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的四根手指的指甲裡。”
這是靠抓握動作從口紅盒內摳/挖出來的。
“完全沒東西?”青年問。
“不、不是,大拇指的指腹反而有很濃的一團口紅膏。她——曼莎是想用拇指將口紅塗勻?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問出這句話的同時,唐燭自己似乎也找到了答案。
因為他終於也注意到了這些印記下的東西。
——早在口紅之前,乾澀的血跡已遍佈那隻手。
“曼莎掙脫束縛以後,立即用手捂住了傷口,她知道怎麼做能夠減少流血。可某刻,她想到了什麼,於是送開一隻手來做這種事。”付涼快速說,接著,他將女人的手鬆開。
唐燭雖對這條資訊完全沒印象,但他知道,男主是去到皇后大街一家口紅店裡才發現了很重要的線索。
劇情進行到這裡,他也終於覺得熟悉了起來。畢竟書中不會仔細描述大偵探午餐吃了什麼,又在書房中與維納實打實談了幾個鐘頭的話。
很多環節,趕路、細碎的人物對話,甚至包括驗屍,沒幾句話便草草寫完。
嗯,再加上原著中付涼的話少得可憐,作為讀者,他當時完全要靠旁白讀懂他對於普通人來說執行飛速的大腦。
上帝知道,現在生動的體驗感使得唐燭多麼滿足,事情發展到這裡,甚至可以說是興奮。
“你怎麼想?”
唐燭怔了怔,手套緩緩指向自己:“啊?問…問我?”
“嗯。”
他抽了口氣,心裡埋怨這個問題有多刁難人。是啊,隨便其他什麼問題他都能知道,比如下一個死者的身份,又或者是兇手的身份。
可偏偏這個問題,完全超綱。
現在,他多想直接將付涼拉到皇后大街去。
“我想……我想,她是在留線索也說不定。你不也說過,曼莎非常聰明且警惕嗎?她可能知道自己就要不行了,想留下些東西幫助。”
說著,唐燭想到了什麼,用餘光去瞄身旁的人,又繼續道:“或許我們應當聽聽那幾個酒鬼的證詞,他們將曼莎送去醫院,到她不治身亡的過程中,或許在這期間,曼莎說過什麼或者做了什麼。”
畢竟原著中,酒鬼的證詞裡有關於口紅的細節,這麼說,或許才能成為推動他們今晚去往皇后大街的重要動力。
付涼摘了手套,沒有反駁他,而是默許似的,去到洗手池旁開啟水龍頭洗手。
操,成了!
“那我把西里安叫進來了。”他也摘了手套,興致沖沖想要去找人。
因為他相信,聽完口供後,付涼絕對會意識到自己的方向極度正確,然後立即帶他一起去皇后大街,順便…順便口頭肯定他的幫助。
嘖,誰不想被誇獎呢?
特別那個人還是付涼!
念此,唐燭完全不覺得自己使用上帝視角來賣弄玄虛有問題了。
咳,這只是——
人之常情。
在他的簡短解釋下,西里安被催促著拿了口供的檔案,又被他拉著進了地下室。
而這時候,付涼正站在洗手池旁擦拭手上的水珠。
“付涼,讓我們聽一聽吧。西里安,你介意幫我們讀出來嗎?就是我剛剛跟你說的那一段。”他覺得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揚起來。
“好的,那殿下、唐先生,我就從他們看到曼莎後開始了。”
付涼沉默著,仍舊擦拭著手。
“嗯嗯嗯!”只有唐燭對此喜聞樂見。
於是可憐的西里安開始閱讀那些紙張上的文字:“我們當時是在漢唐大道與皇后大街接壤的位置聽見曼莎的聲音的,當時她的聲音好像在被人拖行,因為鞋跟踢踢踏踏踩在地面上。於是我們喊了一嗓子,用以震懾那人,所以當我們趕往暗巷內時,曼莎身邊已經沒有任何人了。我留下來幫忙,我的兄弟則追了出去,希望能抓住兇手。
可惜,您知道的,我們並沒有成功。於是我的兄弟急忙去報了警,還叫了馬車。我在曼莎旁邊替她按壓傷口,當時她幾乎快要因為疼痛與流血而昏迷了。當我將她抱上馬車時,她又轉醒,我急忙問她兇手的情況,她則是隻瞪大了眼,滿頭是汗地重複著胡話。她說:我找到了。
沒錯,就是這句話。然後,我們到達了醫院,您應該知道,那裡的醫院不比富人區,只有聖瑪麗一家。當晚,正巧遇上一群人鬥毆,醫院人手不夠,還是臨時找了已經下班回家的醫生來幫忙。在這之間,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