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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掉了吧?”方剛很得意。繼續行駛,開到距離機場不遠的旅館。長話短說,當晚,兩人就從曼谷飛到香港。為掩人耳目,兩人訂的座位是分開的。而且先生還戴著口罩和在泰國新買的太陽帽,所以應該沒人認得出。一前一後往機場大廳外走,忽然方剛看到兩個脖子上掛著單反相機、穿著多袋馬甲的眼鏡男子快步上前,來到先生的側面,舉起相機一頓狂拍。
方剛非常驚訝,心想這些人明顯都是娛樂記者,但先生有口罩有帽子,為什麼這兩位居然還能迅速地認出他來,難道認錯了?這時先生看看這兩人,無奈地搖搖頭,繼續前行。兩名娛記倒退著不斷跟拍,方剛怕被那兩人拍進鏡頭,要是真上報紙,萬一被人認出自己是泰國佛牌,也許會連累先生,於是快步走到兩娛記前頭。
“來啦,那個就是xx啊!”有個年輕女性在旁邊高聲喊道。
好幾位女性湧上來,都圍在先生身邊,兩位女士似乎怕認錯人,還仔細地觀察著。其中一位女士問:“你真的是xx嗎?”
先生不好意思不理,就禮貌性地舉手示意,等於承認了,聽說xx在這裡,有更多的人圍上來,紛紛舉手機拍照。還有的上前仔細貼近去看,好像有些疑惑。有個四十幾歲的男士來到近前問:“真是xx嗎?我沒認錯吧?我和我父母都非常喜歡你演的xxx那個角色!”
這麼一說,先生只好摘下帽子,再取下口罩。這下週圍炸開了鍋,圍攏上前的人更多,基本都是要求合影和簽名的。先生一一滿足,大家都在表達對他的喜愛之情。方剛站在旁邊,心想這先生雖然好幾年沒拍過戲,但名氣真的是還在,到現在還有這麼多的擁護者。
忽然,看到有位中年女性快步上前,對著先生狠狠吐了口唾沫,罵著:“死變態,為什麼要強姦小女孩!”
眾皆譁然,先生很尷尬,說了句什麼,但那中年女性還是不依不饒,繼續對他唾著口水。有兩個手拿小本正等簽名的人很不滿意,對中年女性吼起來,那中年女性指著兩人破口大罵,極其難聽,雙方推推搡搡,場面開始混亂起來。先生則趁亂退到旁邊,快步走出大廳,攔了輛計程車就走。
方剛訂好了酒店,之前阿贊an的助手已經告訴他地址,於是前往那個地點,是在黃大仙西北的一棟大廈內,有個叫“泰國華僑總會”的地方,阿贊an就在這裡參加法會,好幾名泰國阿贊都在場。方剛問清他什麼時候有空,就告辭了。
出來之後給先生打電話,告訴他阿贊an師父明天還有一天的加持活動,到後天中午法會才能結束,我們後天的下午三四點左右過去就行,離這裡也不算遠。先生同意了,約好到時候聯絡。
次日醒來,方剛在酒店附近兩條街閒逛,先找了家腸粉店吃早餐,出來後路過路邊的一家書報攤,就隨便看了兩眼。發現最顯著位置擺著幾份相同的報紙,報名為《本港星聞》。頭版是一張彩色大照片。方剛眼前一亮,那正是在曼谷唐人街包間吃飯的先生,和那個敲門的小女孩的合照。方剛笑起來,心想香港的媒體效率也真高,昨天才拍的照片,今天居然就上了頭條。但他很快就笑不出來了,因為照片上方配有兩行醒目的大字。
“某某赴曼谷密會未成年女生,疑將特殊癖好陣地轉移至泰國?”
方剛立刻拿起報紙,反覆地看著內容。新聞通稿寫的跟大標題也差不多,稱曼谷唐人街某餐廳有人“巧遇”香港著名演員某某,目睹其在包間私會一名漂亮的、不到十二歲的小女生,疑似猥褻未成年小女孩的老毛病又犯。但並不在香港而是在泰國,猜測也許是為了規避香港法律,畢竟泰國是色情業的天堂,就算發生了也不會受法律懲罰。
報攤老闆說:“七塊錢一份。”
方剛非常生氣地將報紙摔在報攤上:“真他媽的缺德!”
“你是說某某吧?”報攤老闆哼了聲,“就是,這個傢伙,真是人面獸心,虧我全家以前都愛看他的戲!沒想到居然有這麼噁心的愛好,他有名有錢,什麼樣的女人找不到,為什麼偏偏去侵犯十歲八歲的小女生,變態!”
方剛看看他,氣得說不出話。走回酒店途中,方剛想起昨天在唐人街的餐廳,原來那個年輕男子串通小女孩去敲包間門,並不只是要方便偷拍到先生,而是要製造新聞點,居然故意設局對先生進行構陷。
這時,他又看到路邊有一家報攤,就掏錢買下《本港星聞》的報紙,看了看地址和電話,就打電話到報社,問今早那個頭版是哪位記者寫的稿子。
對方問有什麼事,方剛稱有關於先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