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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也沒有這麼做過。

他的手,比媽媽還要溫暖。

作者有話要說: 我的QQ。

☆、第 11 章

我把《諾曼佛斯特觀摩展》的心得報告列印出來,校對兩次之後,放進書包裡,然後拿出記事本,在星期五的框框裡畫了一個齜牙咧嘴的鬼臉。

在上個星期日和星期二的框框裡,也各有一個這樣的鬼臉。

他每隔兩天就會找我去一次。

第二次從老闆手裡接過的信封,比第一次的還要厚,老闆稱讚我「表現可圈可點」,還鄭重叮囑我要「特別用心服務」。

聽得我心裡直髮虛。

根本就沒有什麼可圈可點,甚至,根本就沒有做咧。

那天,我躺在他懷裡呼呼大睡。醒來後,在茶廳裡享用由四位男僕輪番伺候的豐盛晚餐。吃完後,就讓他的司機開車送我回家了。

在雕花鐵門前道別的時候,他的確吻了我,不過,那也只是輕輕點過我的鼻尖和嘴唇而已,和第一次那種又啃又咬的吻法完全不同。

我猜想他大概已經對我玩夠了吧,或者說,玩膩了。

反正我只負責趴在床上哎哎叫而已,這樣的話,找誰都一樣。

後來發現我猜錯了,他居然還要找我,而且雖然上次沒做,卻還是給了很多錢。照這樣發展下去,下個月拿到營業冠軍獎金的人搞不好就是我了。

這可是從來都沒有過的事呢。

今晚九點要赴他的約。

我遵照老闆一貫的交代,把身體洗得很乾淨,用的還是傑新買的迷迭香沐浴乳。想到他總愛摸我的頭,我把頭髮也洗了兩次,實在是非常敬業,老闆如果知道了,一定又會口沫橫飛地誇獎我。

時間從容,我站在衣櫃前慢慢挑選要穿的衣服。

白襯衫?

黑襯衫?

淺藍色的V領線衫?

還是米白色的圓領毛衣?

T恤比較舒服。

這件淺灰色的?還是這件天藍色的比較好?

配什麼長褲呢?

外套穿什麼?

皮夾克?西裝外套?燈心絨外套?毛衣?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了,從衣櫃翻出來的衣服堆得到處都是,但我還是裸著身體,什麼也沒穿上。

這件太皺了來不及燙。這件太厚了不好穿。這件太花俏。這件沾到咖哩。這件沾到咖啡。這件看起來太幼稚。這件好像該洗了--啊啊啊煩死了!衣服這麼多!為什麼沒一件可以穿啦?!

我把腳邊的毛衣踢向一邊,坐在地板上,瞄了一眼鏡子。

我這是在幹嘛?

又不是要去約會,選什麼衣服哪?穿得好看又怎麼樣?反正很快就會被脫掉的嘛!

喔不,上一次就沒脫。

………他對我的身體,好像不是很有興趣。

我歪著頭,又朝鏡子看了好幾眼。

鏡子裡的我,裹著圍巾坐在地上,彎腰駝背,一臉頹喪。單薄又蒼白的身體,還停留在青少年的樣子,既不強壯,也不性感,而且雖然學傑留長了頭髮,但這頭髮一旦放在我的頭上,看起來就是和傑不一樣。沒有成熟的魅力,沒有壞壞的吸引力,什麼都沒有,就只是又軟又塌的頭髮而已。

配上一張優柔寡斷的臉。

我真不懂他幹嘛非指定我不可,比我好看的男孩子明明就多得是了。

……他總是叫我「小兔子」。

難道,他找我就是認定了我像兔子一樣好欺負嗎?

他那麼好看,那麼有錢,力氣又那麼大,欺負誰都可以吧?幹嘛非要欺負兔子呢?

還是他就是喜歡看我出糗?

我也真聽話。在他面前就是卯足了勁出糗。

先是把賣身的錢掉得滿地,接著又像傀儡似地被他玩得頭暈腦脹還丟了初吻,最後好不容易克服心理障礙,決定要把自己交出去好好享受………他卻,不,做,了!

這個混世魔王,賣身男的剋星,今天不知道又想玩什麼花樣喔?

而我,我這個史上最笨的賣身男,還在這裡巴巴地為了赴他的約挑選衣服咧!

真是敗到不行了!

我愈想愈氣,心情一下子叛逆起來。

把衣服三兩下收回衣櫥裡,從抽屜裡拿出平常做模型穿的舊T恤,又從洗衣籃抓出待洗的髒牛仔褲,一一穿上之後,再套上那件上學常穿的呢外套,就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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