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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貪汙的證據已經被人掌握,而證據十有八九在張松正手上。
兵變?
逃跑?
他想過很多種方式,但最終還是留了下來,只是一晚上沒閤眼,翻來覆去沒睡覺。
事發之時他早就跟自己認識的最高領導打了招呼,領導的回應模稜兩口,馬天宇甚至猜測到了領導可能有讓他自生自滅的想法,驚動了少將副局長,這不是一般的關係能夠擺平。
臨時軍法處由劉正午牽頭,成員是馮玉祥、張發奎等城防司令,陣容之強大前所未有,即使馬天宇戰戰兢兢,但依舊被送上了被告席。
相反,張松正則滿面春光,裝出一副為黨國除害的大功臣的樣子上了原告席。
這樣級別的審訊除了幾個陪審員之外無需什麼辯護律師,軍法處之看證據,不講人情。
張松正首先遞交上去的是馬天宇貪汙的賬本、真金白銀、房產地契、瑞士銀行的存單,這些東西馬天宇講不出來源,因為憑他一個上校的工資水平一百年都沒有可能賺取這麼多錢。
馬天宇的臉色雖然有些難看,但做人是做事還是比較直爽,承認了這些錢財是貪汙所得,但也說出了一個高層軍官想說而又不敢說的事實。
“大戰在即,高官的家屬利用錢財打通關係,移居海外之事比比皆是。我就不信,這鉅額的錢財都是他們的工資所得!
我馬天宇是職業軍人,即使我做了這些事,但我敢承認,但你們又有多少人不敢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