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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500萬左右,就算是比較熱門的遊戲,也在1000萬左右。”
“說是這麼說,但代理一款遊戲你得給他們分成費,你願意嗎?”
目前國內大環境來說,代理遊戲還是以賣方市場為主。
沒辦法,現在只要是有點眼光的,都知道網路遊戲賺錢。
就算是代理的遊戲不火,只要有1萬人同時線上,也是一筆賺錢的買賣。
一窩蜂的大家都想要代理遊戲,可遊戲就那麼幾個。
這對於買方來說,並沒有太多談價的空間。
“可不代理我們暫時也沒實力開發出一款網遊呀。”
“這可不一定。”
陳宇看向了李楠:“李楠,你是負責技術的,我問你,如果我們開發一款與傳奇一樣的網遊,你說要多久。”
,!
“最少兩年。”
“李楠,難怪你說你網遊這一塊技術不熟,我的意思是,我們開發一款與傳奇一模一樣的網遊。”
“一模一樣?”
“對。”
“戰道法職業相同?”
“相同。”
“地圖相同?”
“相同。”
“裝備相同?”
“也相同。”
“我的天,這是抄襲呀。”
李楠搖頭說道。
“誰說抄襲,我們可是有改編版權的。”
陳宇拍了拍桌子上的合同:“不過,雖然我們不是抄襲,但難免落人口舌,這樣吧,我們的畫面風格改變一樣,改成我們中國式風格。”
“我明白了。”
這一說,李楠算是搞明白了。
已經說得這麼明白了,李楠若是還不明白,那就是笨蛋了。
陳總為什麼購買傳奇的遊戲改編版權,就是想搞出一個與傳奇一模一樣的遊戲。
這個遊戲除了畫面,啥都與傳奇一樣。
雖然有一些不地道,但不得不說,一切合法。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3個月,不,兩個月,我們就可以將這個遊戲開發出來。”
“我說什麼來著,這不,一款遊戲不就出來了嗎?”
一拍巴掌,陳宇很是滿意。
這即解決了開發難度的問題,又解決了代理分成費用的問題。
並且還佈局了【這是個船新版本】的傳奇遊戲的問題。
僅僅只用500萬,一舉三得,這筆買賣,實在是太划算了。
:()重生之網路爭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