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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每日的分期付款了,但那個賣檳榔葉的說他們沒付。
“你不記得了嗎?”一個貸款者會說,“我中午來的,從你這兒買了一些檳榔葉。我給了你 5 塔卡,你找我錢時,我讓你留下,做為我的分期付款。你不記得了嗎?”
“不,你沒給我 5 塔卡。”
“不對,我給了。我記得很清楚。”
第五章 試驗專案的誕生(3)
“不,你給了我一張鈔票,我把該找的零錢都給你了。”
爭吵沒完沒了。我知道,我們必須得簡化程式。於是我買來一個筆記本,把每一個貸款者的名字寫在左邊,在中間做了三欄,顯示每筆分期付款的數額與日期:
貸款者姓名分期償付數額日期
我把這個表格做得很簡單,這樣,每次貸款人付錢給那個賣檳榔葉的人時,他只需要打個對鉤就行。但是幾天以後,連這個體系也崩潰了。那些貸款人聲稱,那個賣檳榔葉的忘記給他們打鉤了。必須對我的會計制度再做改進。但怎麼做呢?作為試驗,我放棄了每日償還制度,轉向僅次於它的每週償還制度。至今,過了大約二十年以後,我們的貸款仍在以同樣的方式,一週一週地加以償還,不過,現在是由我們前線的銀行工作者們每週到村裡貸款者那裡收款了。
我們的還款率一直保持很高。一般說來,人們對格萊珉的成功最感驚奇的,是我們在向貧困地區最窮的窮人服務的同時,能夠獲得高還貸款率的成功。人們有時會設想,忠實地償付貸款一定是孟加拉“文化”的一部分。其實這種推測是最遠離實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