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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利益競爭格局中的犧牲者。香港的張五常教授認為,中國經濟的發展整個兒就是區域激烈競爭的產物。這種狀況直接導致了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從而形成了一股自下而上的改革浪潮。同時,它也在客觀上造成了資源的區域性分割,相互以鄰為壑,楚漢分明,而那些試圖透過全國性佈局以形成整合優勢的企業則很可能在無意間陷於這種利益之爭中。在華晨案例中,我們即可看到中國汽車產業最富想象力的企業家仰融如何失陷於此。
誕生於市場競爭領域的民營企業在政商博弈中的弱勢地位有目共睹,企業家為之付出的代價也可謂“血流成河”。企業家馮侖甚至認為:“面對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只有始終堅持合作而不競爭、補充而不替代、附屬而不僭越的立場,才能進退自如,持續發展。”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裡,如何有技巧地遊刃于越來越錯綜複雜的政商博弈之中,將成為考驗中國企業家的最大挑戰。
在中國,企業家應當與政治保持怎樣的距離,這是一個已經被談論了將近30年的話題。中國的經濟成長越來越呈現出國家商業主義的特徵。在未來的數年內,財富積累的重點將主要集中在兩大領域:其一是以網際網路和移動資訊科技為中心,將會有大量的新興行業和成長機會產生,很多傳統行業將在這種變革中被急劇洗牌,利益將在新的交易平臺上進行重新分配;其二是以壟斷性資源為中心,將發生一系列的資本重組活動,擁有這些資源的政府將把大量的壟斷機會以市場化方式出售,而在這一過程中,跨國公司以及民間資本者的政治博弈技巧便顯得非常重要。往往,巧妙騰挪與弄巧成拙只有一線之隔,一朝得手與穩健擁有不可同日而語。
“中國式失敗”之二:創業原罪的困擾
“原罪”是一個舶來的宗教名詞,在企業界卻是一個正宗的中國式拷問。
在過去的30年裡,中國企業家階層經歷了數次公眾形象的變遷。改革開放最初期,他們是致富的能人和改革家,是一群勇於打破舊體制、改變自己命運的人。一度,他們甚至還被視為走共同富裕之路的帶頭人,是“國家的新英雄”。當時,對企業家的稱頌日漸成為社會主流的聲音,就跟20世紀初期的美國社會一樣,中國進入了一個對商業頂禮膜拜並深信技術進步將洗去一切貧困、不平和憂傷的時代,年輕的知識界也開始朗誦起亨利·盧斯的那句名言:“商人必須被當作最偉大的職業。”
而隨著社會商業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特別是社會貧富差距的逐漸拉大,人們也與此同時開始質疑企業家財富聚集的正當性。在一個制度漸變的轉型國家,任何商業上的突破和創新都意味著可能與現行法制發生衝突,因此便存在著無數的“灰色地帶”,幾乎所有的企業家在企業初創期的原始積累階段都有過種種灰色行為。2003年10月,在雲南彌勒舉行的一次企業家論壇上,主持人請問在座的數百位企業家:“誰敢說你們沒行過賄?沒有行過賄的請舉手!”據當時在場的萬科董事長王石記錄:“在座的老總就開始你看我,我看你,過了一會兒開始有人舉手了,舉手的姿勢很緩慢,像做賊心虛似的,最後有五六位舉手。我想在當時的氛圍中,大家都預設:在多數新興企業中,一定存在行賄,不行賄是不正常的。”很顯然,對原罪的質疑,既是部分的事實,也是貧富差距拉大後公眾心理失衡現象造成的。企業家身上的“改革者光環”已經日漸褪去,他們漸漸變成了一個獨立的、高高在上的卻始終被一層質疑的目光環繞著的“金色階層”。
過去的這些年裡,在所有關於中國企業的成長史描述中,都繞不開“原罪”,它彷彿成了懸在企業家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對原罪的清算、否認或道德性批判都不能完全破解這個沉重的難題。透過《大敗局》、《大敗局Ⅱ》收錄的19個案例,我們發現了下述事實:
企業“原罪”是一個變革時代的必然現象。在一個轉型時代,任何變革便意味著對現有體制的突破。因此,“天然”地帶有違反現行法規的性質,這其實不是某些人的“原罪”,而可以說是一個時代的“原罪”。這一轉型時代的特徵使很多企業家始終無法完全地站立在陽光之下,也造成了很多貌似“偶然”的落馬事件。
企業“原罪”是制度建設滯後的產物。中國企業改革的“自下而上”特徵,決定了制度的變革往往會落後於企業的實踐,使企業家自然養成了“繞道前行”的職業習慣。這也最終成為原罪滋生的緣由之一。有時候,“原罪”甚至是政商共謀的結果。在鐵本案中,我們發現,為了促進鋼鐵專案的上馬,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