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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在應天的計劃,將在廣西的欽州和徐輝祖匯合,然後修整兩日,再繼續向西南斜插,進入安南境內。
抵達欽州時,徐輝祖、叔父黃觀已先到了。
福建到欽州比應天到欽州更近。
一方水土一方人,在欽州整頓的這兩日,黃昏帶著娑秋娜,在烏爾莎的貼身保護下,逛了下欽州,別說,大多時候聽不懂當地人的話。
不是所有老百姓都會說大明官話。
倒是一些地方特色小吃很美味,黃昏小小的破費了一下,讓娑秋娜和烏爾莎吃了個天昏地暗,讓兩女對他大生好感。
所以,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這是千古不變的定律。
晚上,徐輝祖、黃觀、高賢寧齊聚黃昏房間,明日就要繼續出發,使團的一些事情,還需要大家溝通一下。
正使本是徐輝祖,副使黃觀、高賢寧。
按說應該大家去徐輝祖處議事。
不過當下的局勢是這三人都不自覺的認為黃昏才是核心,諸多原因之一,是因為陛下的旨意中明確提及:出使諸事,多與指揮黃昏相商。
大家落座。
烏爾莎泡茶之後掩上房門,守在門外。
下午逛街回來,娑秋娜叫交代了烏爾莎,出使期間,烏爾莎將貼身保護黃昏,哪怕是睡覺都得寸步不離……嗯,不是陪睡。
娑秋娜自己的安全,則由另外十個妖姬負責。
也是腹黑。
烏爾莎一個人的戰鬥力肯定比不上十個人。
黃昏率先開口,“這一次出使安南,陛下的旨意上,明說的只有讓我們傳遞那封關於安南屢次攻打占城事宜的手詔,但真正的事情並不是這件。”
徐輝祖三人心知肚明。
若只是傳手詔,從禮部隨便找個郎中就可以,沒必要組建如此豪華的陣容,連工部和兵部都有人來,顯然是另有重任。
高賢寧因為在京畿,住的位置靠近國子監,國子監裡又有不說王公權貴的公子哥兒,所以他聽到的風言風語比較多,聞言道:“聽說,是為了一門利器?”
黃昏頷首,“是的,不過這事咱們不能在胡漢蒼面前表達出來,安南現在還沒將這門利器發揮神效,當然,胡漢蒼父子應該知道這門利器的威力所在,但他們沒這個經濟實力,我估計他們搶佔城,就是為了提高實力,以便將這門利器軍事化。”
徐輝祖不解的道:“這門利器很費錢?”
黃昏嘆道:“何止費錢,要用燒錢來形容,沒有龐大的經濟作為後盾,根本發揮不出它最強大的威力,所以小國家拿了它也沒多大用處,只有組成軍隊建制,它才能徹底成為改變世界的利器。”
黃觀作為讀書人,有些不認同,“不過是奇淫技巧而已。”
黃昏搖頭,“叔父可千萬莫要如此說,這門奇淫技巧落在個人手裡,也的單兵作戰的神器,若是大範圍裝備軍隊,打造出一隻所向披靡的雄師,根本不在話下。”
徐輝祖笑道:“那你倒是說說,這是一門什麼利器?”
黃昏想了想,“可知宋朝的突火槍。”
徐輝祖作為儒將,哪能不知,頗為疑惑,“據我所知,突火槍威力有限,殺傷距離有限,就算大規模裝備,也抵擋不了大批鐵騎的衝撞。”
黃昏點頭,“確實如此,但如果突火槍已經進步,如今它不僅距離長了許多,殺傷力也大了許多,若是打實了能致人死命,又如何?”
徐輝祖想了想,“這要看它達到多遠的距離。”
黃昏深呼吸一口氣,“一百步!”
在封建時代,一步不是半米左右,而是一點三米左右,一百步,即差不多一百三十米,而這個距離,遠遠大過了弓箭的五十步。
至於傳說中的百步穿楊的弓箭手,你能指望一支軍隊裡的弓箭手都有這個水準?
徐輝祖倒吸了一口涼氣,“一百步?”
簡直不可置信。
這比元朝用的火銃還要遠!
黃昏認真的點頭,“這只是改進後的突火槍,紅衣大炮諸位不陌生吧,若是從安南這邊得到改進之法,打造出來火炮的射程和殺傷力,也將遠遠超過紅衣大炮。”
徐輝祖想了一下,“可咱們大明有火器,基於前朝的基礎上改進的,也有巨大威力,難道安南的更好?”
黃昏有些拿捏不準,道:“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按照我得到的訊息,確實安南的更好,大明火銃畢竟殺傷距離短,所以我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