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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所有中國戰俘的命令不僅已被印成檔案,而且已經散發到低階軍官的手中。1937年12月13日,日軍第66大隊接到如下命令:
大隊戰地通訊員2點鐘收到團指揮部命令:遵照旅指揮部命令,所有戰俘要被殺掉。執行辦法:把戰俘分成每12人一組,一組一組槍斃。
下午3點半召開各連指揮官會議,就處理戰俘問題交換意見。經討論決定,把戰俘平均分配給各連(1連,2連和4連),按50人一組從關押地帶出去槍決。1連在駐地以南的莊稼地執行;2連在駐地西南的窪地執行;4連在駐地東南的莊稼地執行。
戰俘關押區必須嚴加警戒。我們的意圖絕對不能讓戰俘發覺。
各連要在5點前完成準備。執行行動從5點開始,7點半結束。
這道命令存在著殘忍的邏輯。可以不給戰俘食物,因為他們必定要被殺掉。殺死他們不但能解決糧食問題,而且減少了報復的可能性,因為死人是不可能組成游擊隊力量的。
但執行命令是另一回事。當日軍在12月3日黎明前的幾小時衝進城市,他們進入了一座人口遠遠超過他們的城市。後來的歷史學家估計,有50多萬市民和9萬中國軍隊被圍困於南京城內,而襲擊這座城市的日本兵只有5萬人。中島將軍意識到殺死10幾萬中國戰俘絕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