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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軍先禮後兵,見緬甸敢和天朝“講價”,興軍進攻,並把思任發兒子思機發打得大敗。
緬人知道明軍不好惹,連忙把思任髮妻兒家屬及屬從三十二人捆上,獻與明朝派去當使臣的千戶王政。
途中,思任發絕食,王政派人強灌米粥,把這位叛夷養“精神”了,在道中撿塊平坦地,明正典刑,砍下思任發腦袋,函送京城。
明軍還師後,當地部落又擁思任發另外一個兒子思祿發為主,攻佔孟養,喧擾一時。
明軍師老兵疲,只得與思祿發講和,相約以金沙江為界。思祿發見好就收,表示不再過江侵襲。明軍班師回朝,以大捷上奏。
其實,勞民傷財許多日,只取得了名義上的勝利,實際上放棄了麓川。明宣宗棄交趾,明英宗廢麓川,這對父子,開始糟蹋太祖、成祖的基業,真是“崽賣爺田不心疼”。
“土木堡之變”
明朝在北邊與蒙古人幹仗,老實說,還真不是王振挑的頭。
蒙古瓦剌部本來有三大力量,其一馬哈木,其二太平,其三把禿孛羅。永樂年間,明朝封馬哈木為順寧王,太平為賢義王,把禿孛羅為安樂王。
前文中提到,馬哈木進攻韃靼部阿魯臺被殺,其子脫歡被俘。日後,脫歡被放回,反戈一擊,終於殺掉阿魯臺,為父報仇。他被明朝允許襲父爵,也稱“順寧王”。
英宗正統初年,脫歡殺掉“賢義王”和“安樂王”,兼瓦剌各部,成一方強主。他本想自稱可汗,但諸部多有不允,無奈之餘,只得又撿出元朝皇族的一個後代脫脫不花為“大汗”,脫歡自己當“丞相”。
正統四年,脫歡病死,其子也先襲位,稱“太師淮王”,實際上他才是北元真正的主人,脫脫不花掛名傀儡而已。每次嚮明朝入貢,也先和脫脫不花都各派使節,明朝也平等對待來使,沒把“順寧王”使臣置於脫脫不花使臣之下。脫歡、也先父子好玩,對內一個“公司”,對外兩塊“招牌”,不嫌麻煩。
也先地盤越來越大,不僅收服了“三萬水女真”,向東挨近明朝轄下的朵顏、福餘、泰寧三衛。
英宗正統十年(1445年),也先集結沙州、罕東和赤斤蒙古諸部進攻哈密衛。明廷不僅不救,還敕令修好,慫恿了也先的野心。哈密重地,落入也先掌握之中。此後,他不斷覬覦明朝西北邊地。
當時,巡撫宣府大同的明臣羅亨信上奏,提醒明廷在直隸以北戰略要地增設土城防禦工事,任兵部尚書的鄺埜畏懼王振威權,不敢對此事拍板定奪。參將石亨性急,想要在大同四州七縣範圍內三丁籍一人為兵。羅亨信表示反對,認為邊民疲於防守耕戰,土地糧食不足,如按石亨之議行之,肯定民眾會一時逃亡大半。
也先與明朝撕破臉皮的導火索,乃朝貢事件。
瓦剌蒙古最早入明朝貢的使臣只有三五十人,在北京等地總是受到明朝政府級別很高的接待,住高階賓館,按人頭賜銀頗豐。一來二去,瓦剌覺得這種“打秋風”方式回報多且快,就不停增派“貢使”的人數。
到了也先時代,每次均有一兩千人之多。明朝負責接待的禮部對此早有發覺,屢次告誡瓦剌貢使不能越來越多,但也先我行我素,不斷增派。正統十四年(1449)年春,也先遣“貢使”二千人入京,這還不算,他又詐稱人數是三千人,以冒取明朝的回賜。同時,他們帶來嚮明朝“進貢”的馬匹,也多疲劣不堪,以次充好。登鼻子上臉,也先確實無賴。
王振得知此事後,腦門子上火,大罵蒙古人不識抬舉,膽子越來越大,敢敲詐大明天朝。他告知禮部:“只按實來人數賜銀,一個子兒也不多出。至於馬價,以質論價,絕不能花買人參的錢買回蘿蔔。”
有大太監王振發話,禮部自然膽壯,依教行事,使得蒙古人大失所望。也先覺得十分沒面子。
此外,在數次通貢過程中,明朝的各級“通事”(外交接待人員)收受了也先大筆賄賂,向蒙古人盡告國內虛實。也先曾要求明朝嫁公主於自己,明廷不知道,高階通事卻已經拍胸脯答應下來。所以,這次“貢馬”,也先讓使者嚮明廷表示是“聘禮”,朝廷才知道下邊有人“許婚”。
王振遣禮部以皇帝名義答詔,明白告訴對方,朝廷沒有許婚之意。也先聞此,非常愧憤,就謀寇大同。
八月,也先聯集塞外蒙古及諸番部落,分三路入寇。也先本人統中路軍,率軍直攻大同;“可汗”脫脫不花自兀良哈率軍,侵入遼東;阿剌知院率軍,進逼宣府(今北京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