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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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之後就不會再去想起,對於給別人造成的心靈創傷她可以完全不放在心上!”
“我反對”
“法官大人,這是我方蒐集到的資料,這裡面是曾經和現在在任氏工作的員工給任世景理事的評價。但為了她們工作著想,我想法官大人先批准這個資料只能由你和陪審團觀看且不能外露。並在結束後,每人籤屬一份保密協議。”
法官沉默思考了一下,點點頭,接著金龍親自走到臺上將資料交給法官和陪審團。
法官翻閱了一下,臉色雖然沒變,依舊沉穩沒有表情,但是望了任世景一眼。
“在這份資料上,我想法官大人應該看的到,任世景理事在公司裡,也是一個時常喜歡責罵別人,或者說她就是有喜歡責罵別人的嗜好。就剛才她對於我問題回答看來,她還是個罵過人就完全不記得的人。也就是說,她對於自己責罵別人而造成的傷害從來沒上過心,她認為別人理所當然是被她責罵的,因為別人是普通老百姓,而她是有韓國最貴的女人之稱的女人。在她的思想裡,有著強烈的階級觀念,這是與現代人人平等觀念背道而馳的”
“不是的…我不是這樣的人,當時我只是一時激動,我是因為不知道金三順和李妍在不是同一人而說的,你不要汙衊我”
金龍的話被打斷,他不但沒有生氣,反而笑著轉身面對任世景:“任世景小姐,剛才你還信誓旦旦說你真的不記得在機場的情形了,現在為什麼突然想起來了。你是不是故意欺騙法官大人,故意捏造、歪曲事實!”
“不是的”任世景此時才想突然意識到,她一時衝動說出的話,竟將她帶到了更窘迫的地步。
“法官大人,我這裡有一份錄音,是我的當事人在機場裡出於本能用手機錄下的。在這份錄音裡,我當事人多事提醒被告她與李妍在並不是同一人,甚至提醒被告再惡意辱罵會控告她,但被告還是堅持已見,依舊辱罵我的當事人。並且我還將這份錄音送去專業的音訊研究專家那裡,做了詳細的資料對比,證明錄音中處於辱罵一方就是被告——任世景的聲音。基於以上的種種證據,我絕對相信被告是故意對我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汙辱她的品行與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