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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次
迎著冷眼與嘲笑
沒有放棄過心中的理想
一剎那恍惚
若有所失的感覺
不知不覺已變淡心裡愛
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
也會怕有一天會跌倒
背棄了理想
誰人都可以
哪會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仍然自由自我
永遠高唱我歌
走遍千里
——《海闊天空》Beyond樂隊
今夜我,也許醉了,我想。
明天就要離開蘇格蘭了,薄薄行囊裡兩瓶威士忌,兩條高地喀什米耳圍巾,也許就是帶走的全部。
說實話,並不喜歡這個地方,寒冷,孤寂,尤其是在亞伯丁更北部的日子。五年前漫長的冬季就曾經在那裡停佇,還是不老有夢的年紀,方圓數英里除了幾個東方的遠客,別無任何人煙,古老空曠Country House裡陪伴我的是手中的半瓶Malt,和腳下守門的蜷縮的老狗。後來回到格拉思哥這個幾乎被遺忘的城市,居然有點在天堂的感覺。
明天就要離開這個城市,如同《指環王》最後的鏡頭。今天在書店找到這本書,翻到最後胡比人乘舟離開中土的章節,古老的英文詩篇居然讓我一陣悵惘。我想我不喜歡這個地方,這個地方也不屬於我。包括這裡的呼吸和心跳。在無數稍縱即逝的日子裡,這不過是杯中的殘酒,指上的菸灰,浪子的一站,苦旅的一瞬。
我想自己是不勝酒力了。RAFFLE BAR,在這個瀰漫著老殖民地餘暉和遠東情調的地方,三個輪迴的我共度過了十多個長醉和無聊的夜。不期然的,五年前來自香港的侍者James還在吧檯,他仍然記得上次我同亞德里安幹掉了整整一瓶Malt,Macallan 30年——只有真正的高地人才能這麼喝酒,他回憶說。我同老痞士對著面前軟綿綿的紅酒,無奈地憨笑。五年前醉著的時候,給了James五鎊的小費,問他第一個問題是:在哪裡可以找到蘇格蘭女孩?五年過去了,似乎一切依舊,不同的是,當時他二十一歲,我三十一歲,現在他二十六歲,我三十六歲。
我想是不勝酒力了,五年內幹掉的美酒可以填平半個城市,五年內走過的地方能夠環繞半個行星,五年內失去的笑靨徒然充斥後半世的生命,然而我自己還剩下些什麼呢?
剩下的半瓶葡萄酒放在吧檯,從後門悄悄潛入長街。一個寂寞的城市,一個被拋棄的地方,一個異鄉的遊子,一個半醒的魂靈。
走到聖文森長街,影影綽綽的,幾個迷離的身影,我想那是企街的蘇格蘭女子,一致叫著切爾西的名字。猶如羅剎的娜塔莎,斯洛伐克的凡妮。
讓自己厚道一些,把鏡頭稍微岔開幾度,記錄在這個沒落城市最後一夜的燈影。哼著熟悉的驪歌:
風雨裡追趕
霧裡分不清影蹤
天空海闊你與我可會變
我想如果生命中沒有很特殊的原因,這將是最後一次造訪這個城市。
(2004年3月31日)
斷章——拾落於今晨十點十分的醉路
其一
寅時 在今天這個初夏某個微涼的早上
踉蹌穿過人工湖醉間如同涉過那條憤怒的河
躺在石橋的欄杆上 舉頭望向天空
殘月邊有一條淡淡的輕煙散成的軌跡
也許是早起趕路越洋飛機留下的痕跡
也許是宇宙一顆不經意劃過的流星
早先並沒有聽到天籟的任何細碎喋音
未散盡的軌跡仍殘留在晦暗的天色中
突然想起十五年前在北京向青春的告別
紀念冊上最讓我岑寂的留言
如流星之隕逝
如秋葉之紛落
亦當如酒鬼之橫地
從少年負笈的月臺混入茫茫江湖
等待了太久一些姍姍來遲的聲音
雖然不必醉後已經可仰頭看到一些藍天
但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已經開始淡淡地把猩紅色的酒注入胸懷
那些忘卻的腥紅色
總會在一個黎明隨腹中的酸臭一起吐個乾乾淨淨
也罷 也罷 還能再喝十年
其二
這個堅硬的純水晶的酒杯
我一直拒絕用來盛放透明的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