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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後,當最後幾聲爆炸落幕,低矮的弗林德斯嶺彷彿被削平了一層,斜坡前到處都是彈坑和爆炸後的殘跡,當一些士兵裝著膽子從泥沙中探出頭時,山腳下已經出現了數以百計噴著黑煙的坦克。
“起來,快起來!”
“準備好,他們要進攻了!”
“打起精神來,不要害怕,我們居高臨下,用你的子彈挑穿他們的腸子!”
炮聲剛剛平息,軍官們便急匆匆的鑽出了掩體,一邊在塹壕內奔跑,一邊想盡辦法給士兵們壯膽,可無論他們如何叫喊,還是無法緩解士兵們的緊張,尤其是看到那些坦克後,更是臉都白了。
“機槍,機槍!”
叫喊聲中,幾位美軍士兵用力的推開了厚重沙包,露出了後面已經為數不多的馬克沁或者劉易斯機槍,火舌開始噴射子彈,從陣地上橫掃而過。
咚咚咚……。
獨特的炮擊聲響了起來,這是37毫米速射炮的聲音,一輛輛獵豹帶領著步兵開始緩慢爬坡,雖然他們對付聖沙蒙會有被摧毀的危險,但面對正面的重機槍基本可以無視了。
一連串的炮彈,從陣地前沿炸開,這些小口徑速射炮彈的威力雖然不大,可速度卻太快了,更致命的是他們的精準度遠比大型炮彈更厲害,不斷地鑽入戰壕,四散爆開。
湯普森端著步槍,和50多位夥伴駐守在鋸齒狀塹壕的突出犄角上,別小看這些突出於塹壕的犄角,它們是引開敵人火力的重點,想要全面進攻塹壕,就必須先拿下這些鋸齒犄角,可要拿下犄角,卻要面對後面的交叉火力。
砰砰砰……。
湯普森瞄準了一輛獵豹坦克,一發發子彈打在鋼鐵身軀上,除了火星再也看不到其它,眼看著沒辦法打穿他們,只得將目標對準了後面的新華步兵。
可那些步兵實在是太刁鑽了,他們彎著腰,不斷地跑著之字,嫻熟的利用剛才炮彈炸開的彈坑和岩石左閃右突,再加上坦克的掩護,非常難以瞄準。
“砰。”
湯普森終於打死了一個,等他拉開槍栓準備瞄準下一個目標時,發現坦克快到面前了,立刻掏出手榴彈準備給對方點顏色看看,可還沒等拉開引信,坦克身後忽然閃出兩位揹著筒狀鋼瓶,手裡還拿著一根粗大管子的新華士兵。
他們的動作比剛才那些士兵更加熟練,一看就是身經百戰的老兵,他們匍匐著從一個彈坑爬到另一個彈坑,轉眼就衝到了50米內。
看到這兩人,湯普森總覺得有些古怪,心臟也猛然抽了起來,下意識的要把手榴彈扔向他們。
但就在此時,這兩位士兵也舉起了手裡的粗大管子,還沒等湯普森明白,眼眸中一道橘紅就讓他猛地凝滯住了。
火焰,是火焰!
“轟!”
火焰裹挾著手榴彈,瞬間就將這個突出部填滿,50多位士兵幾乎剎那間就成為了火人,即使沒被噴到也沒法待在這裡了,因為整個坑道內都已經填滿了火焰。
一群群聯軍士兵鬼哭狼嚎著從戰壕內衝了出來向後逃去,很多人甚至連槍都沒拿,這讓早已等待多時的新華機槍手終於有事可做了。
長長地火舌,就這樣突兀無比的從坦克後面竄出,然後衝到敵人面前,那些粗大的管子陡然變成了巨龍,頃刻間這些鋸齒突出部就成了一片火海。
“上帝啊!”
“那是什麼鬼東西!”
“打死他們,快打死他們!”
“離開,離開這裡,火焰燒進來了!”
一聲聲緊張而急促的呼喊聲,頓時讓整條防線都風雨飄搖起來,雖然擊中了幾位這種揹著會計程車兵,爆開的火焰將它們和自己人一起吞噬,但更多這種兵已經衝到了塹壕前。
利用火焰噴射器的掩護,一隊隊新華士兵迅速而快捷的拉近了距離,迫擊炮和手榴彈開始肆虐,雖然美軍也用手榴彈還擊,但只要他們探出頭,就成為了坦克和機槍手最好的活靶子。
“乖乖,這火焰噴射器效果還真不錯。”
躲在指揮部內的馮國璋看到此景,立刻嘖嘖稱讚,皇甫奇雖然也對首次使用的火焰噴射器很滿意,但等看到一位被擊中後的己方士兵的慘狀,嘆了口氣:“要是這玩意能安全點就好了。”
“哪有那麼簡單。”趙龍搖了搖頭:“這種東西殺傷大,但是操作不易,至於安全就別想了,除非是專門的坦克,要不然根本防不住子彈。”
“對啊,為啥不給我們配發坦克呢?不是說已經用老坦克改裝了1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