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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書尾跟的類似於款、提拔的部分也越來越長。

那些裴注《三國志》、xx注yy的書,都是這樣傳承作者資訊的。

哪怕是四書五經,也有抄寫者想要留名的,所以略微篡改。比如十年前蔡邕刻《熹平石經》的時候,蒐集到的《詩經》有魯抄本、齊抄本、韓抄本,《公羊》也有好多版,《論語》更是有盍、毛、包、周諸家異字。朝廷需要挑一個正本公示天下,其他作為比對。這都是因為抄書抄久了有訛誤,而且每一代修改者都要留名。

倒是有點類似於後世的開放原始碼專案,一個程式設計師哪怕只有幾行程式碼的貢獻,都能在修改後留下自己的署名。

鍾繇有此一問,倒不是想剽竊李素的著作,而是覺得“明明初版就是自己的書體,但對外卻落款是李素寫的,會不會導致別人誤會這字也是李素的,有弄虛作假之嫌”。

漢朝那些不貪不搜刮的文人,還是頗有一些氣節風骨的,鍾繇都窮了這些年了,弄虛作假總覺得不舒服。

李素一開始很不適應,不理解對方為什麼這麼糾結,鬧明白之後,才爽朗說道:“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只要鍾兄肯抄,你想寫‘李伯雅編著、鍾元常某年月日錄’也行,直接寫你編寫也行,我不在乎這些虛名。不如,你先看一下稿子吧。”

這部書,對李素而言,就是一部幫劉備揚名作秀的工具書,“版權”又不值錢!

要談“著作的署名權”,等將來李素寫出真傳世名著的時候再談也不遲。

但鍾繇聞言卻是大驚,他這輩子還是第一次看到這麼驚世駭俗的寫書人,居然連創作者的“署名權”都不在乎,誰想拿就讓誰拿?

“這如何克當!是賢弟寫的,自然要寫明是賢弟寫的。容某先看一看內容。”

鍾繇說完,接過那張卷軸先看起來,他也好奇到底是什麼內容,才讓李素不珍惜版權。

“原來是本朝名人的孝行故事,這種東西,編錄出來倒也能宣揚善舉,是個好事兒……嗯?末尾這個劉備劉玄德是何許人也?棄官歸鄉性侵就難、歷戰反賊張純?這事兒還沒發生吧,前日看了朝廷邸報,這張純好像是新近在冀、幽崛起的反賊才對。”

鍾繇看著看著,不由對故事的真實性提出了懷疑。

李素對此言之鑿鑿:“劉縣尉確已辭官歸鄉省親救難,只是他會如何與張純交戰,目前還不明朗,但我也沒寫交戰細節與戰功,只取其行其志,有何不可?值此國家危難之秋,不正當褒揚此等義士、恢弘志士之氣麼?”

李素這番話脫口而出,倒是讓鍾繇啞口無言,還覺得李素頗有文采,隨口說話就氣勢不凡。

他哪裡知道,李素只是唸書的時候被逼著背《出師表》,所以隨口拼湊稀裡糊塗拿來用了。

孫氏在旁邊也聽不懂這些文縐縐的話,但她看到丈夫終於被這個有錢的豪客反駁得說不出話來,心裡就很開心,連忙在背後繼續暗暗掐鍾繇,讓這老小子趕緊答應了這門生意。

鍾繇原本職業病犯了,還在出神琢磨李素的修辭,被老婆一掐又收回神來。

他連忙伸出袖子,把面前那錠馬蹄金往自己面前攏了一下,他背後掐進肉裡的指甲,也隨著黃金的靠近而瞬間鬆開了。

“既如此,多承厚意,使僕有幸共襄盛舉……只是,某也知道一些令人感佩的孝行義舉,不知……不知能不能也自行撰寫幾條,附於驥尾?”

鍾繇這是覺得錢拿多了,只抄寫有點虧心,就想從創作階段就幫忙一起幹。而且讀書人誰不想著書立說揚名,反正他一個郎官沒有差事,閒著也是閒著。

李素大笑:“這有何難?鍾兄肯寫,到時候著者署你之名也無不可。”

鍾繇:“不不不,怎能越俎代庖。”

李素:“鍾兄,你恐怕還沒明白吧?此書之關鍵,乃是在此多事之秋,弘揚義舉。著書之人越是名動海內,此書才更容易被天下人傳唱習學。若是署我之名,恐怕看都沒人看吧。”

李素現在就像是一個連試水推薦位都還沒拿到的撲街新人,用他自己的名字發書,傳播度當然遠不如給大神當搶手。

而這本書的目的是把其中的故事炒熱,不是給作者揚名,目的性非常明確。

這種時候,最有效率的做法,當然是學習中學生作文,明明是自己編造的話,但為了增加可信度,你也得說是魯迅先生說的。

就好比馬雲沒牛逼之前,為了說服別人,有些觀點明明是他自己想到的,但他必須說是比爾蓋茨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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