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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隊隨時都可能對閘北區來一個“奇襲”。我一方面有充分時間從事寫作,另一方面又得作隻身“逃難”的準備。此外我發現慢慢地寫下去,小說越寫越長,擔心報館會有意見,還不如趁早結束。

果然在我決定匆匆收場,已經寫到瑞珏死亡的時候,報館送來了信函,埋怨我把小說寫得太長,說是超過了原先講定的字數。信裡不曾說明要“腰斬”我的作品,但是用意十分明顯。我並不在乎他們肯不肯把我的小說刊載完畢,當初也並不曾規定作品應當在若干字以內結束。不過我覺得既然編者換了人,我同報館爭吵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我就送去一封回信,說明我的小說已經結束,手邊還有幾萬字的原稿,現在送給他們看看,不發表它們,我也不反對。不過為了讓《時報》的讀者讀完我的小說,我仍希望報館繼續刊登餘稿。

我宣告不取稿酬。我這個建議促使報館改變了“腰斬”的做法,《激流》刊載完畢,我總算沒有辜負讀者。少拿一筆稿費對我有什麼損害呢?

《激流》就這樣地在《時報》上結束了。但是我只寫了一年裡面的事情。而我在《總序》裡卻說過:“我所要展開給讀者看的乃是過去十多年生活的一幅圖畫。”時間差了那麼多。

並且我還有許多話要說,有好些故事要講,我還可以把小說續寫下去。我便寫一篇後記,說已經發表的《激流》只是它的第一部《家》,另外還有第二部《群》,寫社會,寫主人公覺慧到上海以後的活動。我準備接下去就寫《群》,可是一直拖到一九三五年八、九月我才開始寫了三四張稿紙,但以後又讓什麼事情打岔,沒有能往下寫。第二年靳以到上海創辦《文季月刊》,我為這個刊物寫了連載小說《春》,一九三九—四○年我又在上海寫了《春》的續篇《秋》。我為什麼要寫《春》和《秋》以及寫成它們的經過,我在《談自己的創作》裡講得很清楚,用不著在這裡重複說明了。這以後《家》、《春》、《秋》就被稱為《激流三部曲》。至於《群》,在新中國成立後,我還幾次填表報告自己的創作計劃,要寫《群三部曲》。但是一則過不了知識分子的改造關,二則應付不了一個接一個的各式各樣的任務,三則不能不膽戰心驚地參加沒完沒了的運動,我哪裡有較多的時間從事寫作。到了所謂文化大革命期間,我倒真正慶幸自己不曾寫成這部作品,否則張(春橋)姚(文元)的爪牙不會輕易地放過我。

我在三十年代就常說我不是藝術家,最近又幾次宣告自己不是文學家。有人懷疑我“假意地謙虛”。我卻始終認為我在講真話。《激流》在《時報》上刊出的第一天,報紙上刊登大字標題稱我為“新文壇鉅子”,這明明是吹牛。我當時只出版了兩本中篇小說,發表過十幾個短篇。文學是什麼,我也講不出來,究竟有沒有進入文壇,自己也說不清楚,哪裡來的“鉅子”?我一方面有反感,另一方面又感到慚愧,雖說是吹牛,他們卻也是替我吹牛埃而且我寫《激流總序》和第一章的時候,我就只有那麼一點點墨水。在成都十幾年,在上海和南京幾年,在法國不到兩年,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文學技巧。我也不曾學過現代語法。但是我認真地生活了這許多年。我忍受,我掙扎,我反抗,我想改變生活,改變命運,我想幫助別人,我在生活中傾注了自己的全部感情,我積累了那麼多的愛憎。我答應報館的約稿要求,也只是為了改變命運,幫助別人,為了挽救大哥,實踐我的諾言。我只有一個主題,沒有計劃,也沒有故事情節,但是送出第一批稿時我很有勇氣,也充滿信心。我知道透過那些人物,我在生活,我在戰鬥。戰鬥的物件就是高老太爺和他所代表的制度,以及那些憑藉這個制度作惡的人,對他們我太熟悉了,我的仇恨太深了。我一定要把我的思想感情寫進去,把我自己寫進去。

不是寫我已經做過的事,是寫我可能做的事;不是替自己吹噓,是描寫一個幼稚而大膽或者有點狂妄的青年的形象。挖得更深一些,我在自己身上也發現我大哥的毛病,我寫覺新不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撻我自己。我熟悉我反映的那種生活,也熟悉我描寫的那些人。正因為像覺新那樣的人太多了,高老太爺才能夠橫行無阻。我除了寫高老太爺和覺慧外,還應當在覺新身上花費更多的筆墨。

倘使語文老師、大學教授或者文學評論家知道我怎樣寫《激流》,他們一定會認為在“胡說”,因為說實話,我每隔幾天奮筆寫作的時候,我只知道我過去寫了多少、寫了些什麼,卻沒有打算以後要寫些什麼。腦子裡只有成堆的生活積累和感情積累。人們說什麼現實主義,什麼浪漫主義,我一點也想不到,我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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