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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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在一起,都是自己人。如果他能告密他們,我怎麼知道:如果他有一天被捕坐牢,他不會向警察告密?”
因此,一個告密者遇到的危險,比他要告的人所處的危險毫不遜色。黨徒對告密者深惡痛絕。
我雖然接觸不到大一點的頭目,但是我搜集到許多情報。每隔幾天,或者有重要情況報告,我就把訊息傳給我的聯絡特工。有時候,他們幹了一樁特大的搶劫,我們也曾試圖從外面對他們採取突然搜查。我和聯絡特工對此作了詳細討論。但是,我們還不能那麼幹。因為在這一帶的科隆坡家族的一夥人中,我是其中新的成員,如果有什麼搜查行動,大家的指頭會指向我,我會成為一個告密的傢伙。我的工作就會半途而廢。正如其他事情一樣,我已經幹到了這個地步,我們不能採取任何可能危及我被指責為叛徒的搜查行動。因此,我彙報的情報有許多暫時只記錄在檔,留待以後處理。有些案子還要等好幾年,因為我還繼續在他們當中於事。等到以後,調查局對一些案件作審查,或者交給地方警察部門處理。
吉里一夥人中,有兩個從監獄釋放出來,一個是弗蘭克,另一個是帕特希。他們自然要回來,回到原來和他們在一起的一夥人當中。他們是什麼都偷的盜賊,頑強而又倔犟,常常自以為是。他們看到我在場,立刻就流露出不太高興的樣子,因為我是個新面孔,而且是在他們坐牢的時候加進了這一夥的。
弗蘭克大約身高5英尺10英寸,瘦條條的,很漂亮,年齡約三十八九。如果你要給影片物色一個角色,挑他扮一名古典的足智多謀的小偷,那是天衣無縫的人選。帕特希可能比他年輕10歲,高出3英寸,體重要重10磅。
在大白天對住宅行竊,他們是能手。他們能得到訊息,某幢房子裡有現金,或珠寶,或槍支。他們使用伎倆,裝作密探,混進屋裡。把屋裡的人不管是誰先縛銬住,然後進行搜尋。他們可以出示密探徽章,作案時總有夥計待在外面門口的車裡。
他們認為,長島市的希克斯威爾那裡有幾處住宅大有可偷的東西。他們到了那裡,裝作早上在健身慢跑,對那地方作一番窺視。他們把車停在稍遠一點的路上,身著運動服在住宅一帶慢跑。
這天早上,他們要襲擊一幢住宅。他們開車過來,發現住宅前的車道上停了許多車輛,就住了手。
他們慢慢跑向了第二幢住宅,進行窺探。在他們回到車子旁邊時,看到一個女人在記他們車子的牌照號碼。他們再次住了手。
我和吉里、弗蘭克從吉里的車子裡下來,要在希克斯威爾那裡窺視下手的地方。他們得到了訊息:房子的主人可能是乾洗商公司裡某個零售店的頭頭,他住宅的床鋪下有個保險櫃,裡面有大量的現金。由於我們是生人,里弄裡對我們起了疑心,顯然注意到了我們的車子,因此有人叫了警察。警察來了叫住了我們,和我們談話,問我們到這兒來幹什麼。我們說,我們是要看看可能要購買的花園住宅。警車座位上有個黑色手提皮箱,裡面有分別為0。38和0。32的左輪手槍,一些零星子彈,幾副手銬。對我們的解釋,警察感到很滿意,但是我們也無從下手了。
目前這個時候,我不怎麼費力就常常和他們在一起制訂搶劫計劃,但是我仍然沒法迴避參與這些活動。我的任務之一就是拖住他們,儘量不讓他們幹搶劫一類的事,尤其是屋子裡可能有人,或者可能傷人的犯罪活動。我只要有可能就設法阻止。但另一方面,我同時還要蒐集他們的犯罪活動,這也是我的工作。
他們在新澤西的山莊物色到一處下手的地方,要我去那兒跑一趟,檢查那裡的警報系統,看看能否克服那一關。因為我是偷珠寶的夜盜,對警報系統應該熟悉。
我去了那幢房子。房子四周有高大的籬笆環繞,看樣子很容易襲擊。我當然沒有檢查警報系統,也沒有靠近房子的任何地方。
我回來時,對吉里一夥人說,那幢房子的警報系統像是很複雜,我不知道怎麼穿過去,可能還有我看不到的第二道防衛系統;還有,一旦警報拉響了,我看那地方似乎沒有一個適當的逃跑路線。我建議他們別到那兒搶劫。
帕特希卻非常想動手。因為我在設法阻止這次行動,他對我十分惱火。
“為那幢房子冒險不值得,”我說。
他說:“你別這麼糊弄我們,媽的膽小鬼。”
“算你說得對,我膽小,”我說。“可是我不能查清警報系統怎麼辦?像個下流坯子吸毒鬼,砸窗子衝進去?你們幹你們的好了,別把我算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