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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日大爺告訴二爺說。”說著回頭看了一看,見無人,才說道:“大爺說自從家裡鬧的特利害,大爺也沒心腸了,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這日想著約一個人同行,這人在咱們這城南二百多地住。大爺找他去了,遇見在先和大爺好的那個蔣玉菡帶著些小戲子進城。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裡吃飯喝酒,因為這當槽兒的盡著拿眼瞟蔣玉菡,大爺就有了氣了。後來蔣玉菡走了。第二天,大爺就請找的那個人喝酒,酒後想起頭一天的事來,叫那當槽兒的換酒,那當槽兒的來遲了,大爺就罵起來了。那個人不依,大爺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他就冒了血了,躺在地下,頭裡還罵,後頭就不言語了。”薛姨媽道:“怎麼也沒人勸勸嗎?”那小廝道:“這個沒聽見大爺說,小的不敢妄言。 ”薛姨媽道:“你先去歇歇罷。”小廝答應出來。這裡薛姨媽自來見王夫人,託王夫人轉求賈政。賈政問了前後,也只好含糊應了,只說等薛蝌遞了呈子,看他本縣怎麼批了再作道理。
這裡薛姨媽又在當鋪裡兌了銀子, 叫小廝趕著去了。三日後果有回信。薛姨媽接著了,即叫小丫頭告訴寶釵,連忙過來看了。只見書上寫道:帶去銀兩做了衙門上下使費。哥哥在監也不大吃苦,請太太放心。獨是這裡的人很刁,屍親見證都不依,連哥哥請的那個朋友也幫著他們。 我與李祥兩個俱系生地生人,幸找著一個好先生,許他銀子,才討個主意,說是須得拉扯著同哥哥喝酒的吳良,弄人保出他來,許他銀兩,叫他撕擄。他若不依,便說張三是他打死,明推在異鄉人身上,他吃不住,就好辦了。我依著他,果然吳良出來。現在買囑屍親見證,又做了一張呈子。前日遞的,今日批來,請看呈底便知。因又念呈底道:具呈人某,呈為兄遭飛禍代伸冤抑事。竊生胞兄薛蟠,本籍南京, 寄寓西京。於某年月日備本往南貿易。去未數日,家奴送信回家,說遭人命。生即奔憲治,知兄誤傷張姓,及至囹圄。據兄泣告,實與張姓素不相認,並無仇隙。
偶因換酒角口,生兄將酒潑地,恰值張三低頭拾物,一時失手,酒碗誤碰滷門身死。蒙恩拘訊,兄懼受刑,承認鬥毆致死。 仰蒙憲天仁慈,知有冤抑,尚未定案。生兄在禁,具呈訴辯,有幹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伏乞憲慈恩准,提證質訊,開恩莫大。生等舉家仰戴鴻仁,永永無既矣。激切上呈。批的是:屍場檢驗,證據確鑿。且並未用刑,爾兄自認鬥殺,招供在案。 今爾遠來,並非目睹,何得捏詞妄控。理應治罪,姑念為兄情切,且恕。不準。 薛姨媽聽到那裡,說道:“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麼。這怎麼好呢!”寶釵道:“二哥的書還沒看完,後面還有呢。”因又念道:“有要緊的問來使便知。”薛姨媽便問來人,因說道:“縣裡早知我們的家當充足,須得在京裡謀幹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禮,還可以複審,從輕定案。太太此時必得快辦,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受苦了。”薛姨媽聽了,叫小廝自去,即刻又到賈府與王夫人說明原故,懇求賈政。賈政只肯託人與知縣說情,不肯提及銀物。薛姨媽恐不中用,求鳳姐與賈璉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買通。薛蝌那裡也便弄通了。然後知縣掛牌坐堂,傳齊了一干鄰保證見屍親人等,監裡提出薛蟠。刑房書吏俱一一點名。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氏並屍叔張二問話。張王氏哭稟道:“小的的男人是張大,南鄉里住,十八年前死了。大兒子二兒子也都死了,光留下這個死的兒子叫張三,今年二十三歲,還沒有娶女人呢。為小人家裡窮,沒得養活,在李家店裡做當槽兒的。那一天晌午,李家店裡打發人來叫俺,說‘你兒子叫人打死了。”我的青天老爺,小的就唬死了。跑到那裡,看見我兒子頭破血出的躺在地下喘氣兒, 問他話也說不出來,不多一會兒就死了。小人就要揪住這個小雜種拼命。“眾衙役吆喝一聲。張王氏便磕頭道:”求青天老爺伸冤,小人就只這一個兒子了。 “知縣便叫下去,又叫李家店的人問道:”那張三是你店內傭工的麼?“那李二回道:”不是傭工,是做當槽兒的。“知縣道:”那日屍場上你說張三是薛蟠將碗砸死的,你親眼見的麼。“李二說道:”小的在櫃上,聽見說客房裡要酒。不多一回,便聽見說‘不好了, 打傷了。'小的跑進去,只見張三躺在地下,也不能言語。小的便喊稟地保,一面報他母親去了。 他們到底怎樣打的,實在不知道,求太爺問那喝酒的便知道了。“知縣喝道:”初審口供,你是親見的,怎麼如今說沒有見?“李二道:”小的前日唬昏了亂說。“衙役又吆喝了一聲。 知縣便叫吳良問道:”你是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