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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老師,26歲
二十三個自我人格的融合體。他教導其他人格所有的知識。聰明、敏感、具高度幽默。他說:“我是融合完整的比利。”他稱其他人格為“我製造的傀儡”。老師對往事擁有幾乎完整的記憶。由於老師的出現協助,本書才得以完成。
(編注)本書出現人物多達兩百名左右,而英文人名複雜難記,故將中文譯名簡化,以使讀者在閱讀時不產生障礙。
第一部:混亂時期
第一章
(1)
1977年10月20日星期六,俄亥俄州立大學校警警長柯約翰,派出許多警力守護整座醫學院,警車和徒步警員到處可見,建築樓頂上也都有荷槍實彈的武裝警察監視。婦女們已接獲警告不可單獨外出,尤其是在進入車內時,更要留意附近是否有任何可疑男子逗留。
八天之內,已發生第二宗校園年輕女子在槍口威脅下遭綁架的案件,時間都是在早晨八點至九點之間。第一位受害者是25歲的眼科學生,第二位是24歲的護士,她們都被載到荒郊野地先遭強暴,繼而被迫去銀行兌現支票洗劫一空。
報紙上刊出嫌疑犯的素描畫像,數以百計的電話打到警察局,通報了不同的名字及描述,但都是捕風捉影,全無參考價值。目前仍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及可疑嫌犯,校內的緊張氣氛日益高漲,尤其是當學生代聯會及社群委員要求警方立即逮捕“校園之狼”時,柯約翰的壓力就越來越大。
柯約翰將這個案子交給巡佐白艾裡負責,率性自我的白艾裡在1970年就讀州立大學時,便因校園暴動導致校園關閉一事而與警方有所接觸,當年他一畢業即被校警隊網羅。
當柯約翰和白艾裡檢視嫌犯的素描畫像及兩位受害者提供的資料時,他們有一項共同發現,即做案者似乎是單身漢、美國白人,年紀大約是23歲至27歲,體重介於175至185磅之叫間,棕色或紅棕色頭髮;兩案之中,嫌犯均著棕色運動外套、牛仔褲及白色運動鞋。
第一位受害者名叫戴凱莉,他記得嫌犯戴手套,持左輪槍,眼睛會不由自主地飄來飄去,她認為那是眼球震顫症的跡象;當時,他先用手銬銬住她,推進她的車內,載到郊外強暴她。強暴後,他警告她不得向警方說出他的特徵,否則會對她不利,為了表示所言不假,他還從她的筆記本上抄下幾個名字和住址。
魏達娜是第二位受害者,她身材不高但非常豐滿,她說嫌疑犯帶手槍,指甲縫裡有一些東西,不是油汙或髒東西,而是某種油漬,他曾說過他的名字叫菲爾,口裡直說髒話,戴一副棕色會變色的太陽眼鏡,沒能看見他的眼睛;他同樣也記下她親友的名字,並且警告她,如果指認他的話,她或她的親友就會遭到他兄弟們的報復。她和警方都認為,那只是虛張聲勢而已。
在兩次作案的手法中,有個明顯的差異讓這兩位警官搞迷糊了:第一位嫌犯留有一撮整齊的八字鬍,而第二位嫌犯的鬍子大概有三天沒刮,但未留八字鬍。
白艾裡笑了笑,“我猜嫌犯在第一次犯案後,就將八字鬍給剃掉了。”
在哥倫布市警察局內,麥妮可警探屬於“性暴力犯罪特勤小組”的一員,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三點來到警局上班,她剛從拉斯維加斯休了兩個星期假。第一班值勤的格林姆警探告訴她,他剛送一位年輕的強暴受害者去俄大醫院。由於這是麥妮可負責的案件,因此他交待她有關的細節。
倪波莉是俄亥俄州立大學22歲的學生,當天早上八點,她在居住的公寓靠近大學校園的地方被綁架,當時她正好停妥她男友的藍色汽車,突然被人押進車內,被逼著開到鄉下無人的地方遭強暴。後來,又被迫開車回哥倫布市兌現兩張支票,接著又載他回到大學園區。
麥妮可與她的夥伴貝艾捷警官開車前往俄大醫院,與倪波莉會談。
倪波莉告訴她們,綁架的嫌犯自稱是“恐怖份子”,後來又說他是個商人,開的是馬莎拉蒂轎車。倪波莉答應警官,在接受當天的治療後,她會陪同警官去搜查她曾被強迫前往的地方,但由於天色昏暗,因此她已經無法找到該地點,她同意明天早上再試試看。
刑事組的鑑識人員在倪波莉的車上找尋可疑的指紋,他們順利發現三處清晰的指紋痕跡,可用來比對任何將來找到的嫌犯。
麥妮可與貝警官開車載倪波莉前往刑事局,要她描述嫌犯的面部特徵,以便警方畫出嫌犯的面像;然後麥妮可又要求倪波莉看一疊男性白人犯罪的口卡相片,每疊有一百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