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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在興雲莊遇到了麻煩,阿飛這邊也是。

龍小云帶走上官飛的屍體後,李尋歡進了興雲莊,阿飛則留在孫坨子的小店裡,本來他以為今天應該不會再有事情發生,卻沒想到臨打烊時,孫坨子店裡來了一位客人。

這人一身白衣打扮,看上去像個公子哥,可阿飛卻在他身上感受到極可怕的殺意,那殺意是針對他的。

突破先天境界後,武者一身真氣得到增強,精神也會得到昇華,對外界的感覺變得敏銳,往往能感知到他人的意圖,甚至有提前察覺危險的能力。

王忠當年就能提前預知危險,好幾次逃過必死之局。

阿飛也算是這個世界的天選之人,尤其他還是上一個天選之人的兒子,身上氣運自然不俗,又沒有了林仙兒的感情糾葛,這些年武功進步很快。

古大師的小說有種說法,四個十年。說的是四個主角各領江湖風騷十年。

第一個十年屬於沈浪,直到他退隱海外。

第二個十年屬於李尋歡,直到他徒弟葉開出世。

第三個十年就屬於葉開,後來他的武學成就甚至超越了李尋歡。

最後一個十年為公子羽,他是沈浪的徒弟,引的江湖風雲變幻,那是“天涯明月刀”的故事。

這四人引領江湖四個十年,每一個十年裡他們都是風雲人物,算是世界的天選之子,氣運之子。

四人之間還存在著某種關係,沈浪與李尋歡的父親是好友,兒子阿飛又與李尋歡是好友,葉開是李尋歡的徒弟,繼承了他的飛刀與正義,公子羽是沈浪的徒弟,與葉開好友傅紅雪更是上演一場對手戲。

阿飛雖然不是世界的主角,卻也算是重要配角,自然被特別關照,這兩年可謂氣運所鍾,事事順利,小小年紀武功劍法已達極高深的境界,江湖少有人能及。

那位客人竟然能讓阿飛感受到危險,自然也是兵器譜榜上有名之輩。

兵器譜排名第五,銀戩溫候呂奉先。

這人阿飛聽說過,卻無緣一見,傳說此人極為自負,江湖中人都以能上兵器譜為榮,可此人卻深以為恥,覺得被排進第五位是極為羞恥之事,所以他自毀兵器,修煉一種奇異功夫,也不知道有沒有練成。

呂奉先是那種無論走到哪裡都鶴立雞群之輩,他雖然穿著簡單,卻極為華貴,雪白的衣服就像拿熨斗熨的一樣,更吸引人的是他的氣質。

他哪怕坐在孫坨子破舊的小店裡,都有股逼人的傲氣,讓人一見難忘。

“你要殺我。”阿飛看見呂奉先後,直言說道。

“不錯!”呂奉先傲骨天成,自然也不願意說慌。

“我們從未見過,你為何要殺我?”阿飛不解道。

“有人向我買你的命!”呂奉先冷冷道。

“不知道我的命值多少錢?”阿飛問道。

“對方付的不是錢?”呂奉先道。

“那是什麼?”阿飛好奇道。

“一個女人最珍貴的東西!”呂奉先道。

這下阿飛是更疑惑了,他沒想到想殺他的人是個女人,他記憶裡從未得罪過女人呀!

“那人是誰?”阿飛問道。

“你的話有點多。”呂奉先起身,右手慢慢伸向阿飛。

呂奉先的手很特別,整隻右手佈滿烏青的金屬色,好像不是血肉之軀,而是一把神兵利器。

“我自毀兵器後,十餘年就練一隻手,已經將這隻手練成神兵利器,自信就算兵器譜排名第一的天機棒也非敵手!”

呂奉先很自傲,尤其是對自己十餘年的苦練,所以對阿飛顯擺了自己的武功,不過在阿飛看來,純屬有病。

武功絕招自然越少人知道越好,怎麼能到處與人說。

所以阿飛什麼話也沒說,只出了一劍。

呂奉先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一劍,除了快,呂奉先想不到任何形容詞,那種快就是你明明見到對方出劍,明明看到劍尖與你的喉嚨越來越近,可就是無法防禦,也來不及防禦。

阿飛的劍刺中了呂奉先的脖子,這個自傲的人到死都不相信自己會被阿飛一劍殺死。

呂奉先死的極不甘心,他實在想不明白,自己幾十年苦練,一隻手都練的有如神兵,為何會死在阿飛這個二十歲不到的少年手中。

“下輩子不要光連手,把脖子也練一練。”

阿飛殺死兵器譜第五的呂奉先,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一樣,用酒洗了洗劍上的血汙,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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