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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練氏名下的房產,跌至半價以下,銀行迫倉,跟我拍檔的老甘,何嘗不是自做製衣時起“同撈同褓”過好幾年,一樣撒手不管,舉家移民加拿大,留我一人收拾殘局。我差點沒跪在銀行信貸部求人網開一面。他媽的,就是我練重剛命不該絕,掌管信貸的頭頭小方跟我談條件,他若放我一馬,事過境遷之後,練氏地產割讓30%給他。我當時毫不考慮地答應了!
我崇尚交易。交易是有商有量,雙方都有權答應,有權拒絕,有權妥協,這仍然是公平的。時至今日,我仍舊跟那吞沒了我30%產業的小方來往,因為儲存下來的七成,足夠我翻身有餘!至於老甘,近年頻頻自加拿大回港找發展機會,我必定大排筵席,盛情款待,亦只此而已。
為此,除確有血緣關係的親人,我不習慣過分地照顧他人當然,善事是—定要做的。並不是沽名釣譽,亦不至於為善最樂。而是錢多起來,是應該令之起新陳代謝的作用,最低限度,納稅支援政府跟捐款輔助公益,對我而言,感覺無異,全部打人應酬費內。反正有一定數目非人公家的口袋不可。
再說,l億幾千萬的捐款預算,已足夠慈善團體對我必恭必敬,前呼後擁。而這個小數目,我的孩子們並不在乎!
錢通常是控制人心的靈丹妙藥。我的孩子們雖然勝券在握,極有安全感,說到頭來,本性也不算頑劣。於是,在極力爭取自由獨立生活之同時,逢年過節,或者相隔一二星期,總也循例式回家來給我作個伴。父子之間,打場網球,甚或下—盤棋之類。我就得告誡自己,應該心滿意足了。
在本城誰不知道老周的故事,一旦產業在生前轉到兒於名下,就遭荼毒。連那麼幾千塊的購物單子,送到自己轄下機構去付賬,那個當家的兒子也拉長了臉,問長問短。
老周去世前,頑疾纏身經年,在床頭相伴的竟是紅顏知己,這已是他不幸中的大幸了。
自老周立下榜樣後,我們一班老友斷斷不敢再重蹈覆轍。
親生仔永遠不如近身錢,骨肉是僅次於自己最信得過及最應照顧的人,如此而已。讓他們明知有遺產,絕對勝過老早在生前過戶。
去年,我的另一位老友金融業鉅子馬楨祥患上胃癌。
立即跟我商議遺囑事宜。
他說: “練兄,你我手足一場,當我的遺產執行人,不會太騷擾你吧,遺囑是老早立下了的,如今需再詳細考慮細節是否需要修改!”
我立即安慰他:“預防萬一是分所當為之事。不過,現今醫學昌明,你何必過分憂慮。”
門面話說完,自然得認真地討論正經事。
老馬劃定有部分遺產作慈善用途。我建議:“數日當然依你意思訂定,只是,最好指明由嫂夫人全權決定如何運用,萬一有這麼一天,她多花點心思在慈善事業上頭,好紀念你們的恩情。”
老馬立即會意,連連稱是。
對於富孀而言,最重要是可以排遣生活。孀居悽迷,多接兩個請求捐款的電話,也算熱鬧。連鎖關係,各種慈善活動,都能名正言順地參加,好使精神有託,實在重要。
誰還會憂柴憂米?最要照顧的是寂寞。
我還給老馬說:“嫂夫人捱了半輩子,最理想的下半生生活,是兒子承歡膝下。幾位世侄仍然未娶,常言有道:好仔不如好新抱,這一下,你也不可不防。”
老馬點頭,說:“我會跟律師商議,基金的運用,吾妻有最高決策權。”
這是對的。我們花天酒地是一回事,名門正娶、生兒育女、守足規矩的女人,應該備受保護。
為妻子妥善安排作未亡人時的生活,才算對她作全面性的照顧。
誰個上了年紀的人不顧現實?故此,我要找人於工餘作伴,認真來說,抓著自己機構內的高階職員,還比依靠兒女實惠可靠得多。
孩子不需要應酬我,夥計可當別論。
然而,技術上仍有相當困難。
練氏企業,員工數個。高階職員過百。其中,跟我出身的老臣於也有好多個。我們的關係算很密切,既是賓主,也絕對是朋友。再講深一層,彼此相處兒十年,豈只清楚個性嗜好,連商業秘密也瞭如指掌,等於可以無所不談。
原本應該是閒來十活卜最適當的同伴。
可惜,站穩陣腳的老臣子,家資早已不菲。人一旦有了安全感,膽子就大。更不輕易委屈自己。於是乎,他們不願犧牲辦公時間以外的私人生活,理所當然。
況且,就算老夥計願意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