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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張先生在職居喪。張居正出於孝思,繼續提出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請,但都沒有被批准。最後一次的批示上,皇帝還說明慰留張先生是出於太后的懿旨。這些文書從文淵閣到宮內來回傳遞,距離不過1000米內外,但是有意思的是不論是奏章或者硃批還都要送到午門的六種廊房發抄,使大小官員得以閱讀原文,瞭解事情的全部真相。
然而官員們的反映並不全如理想。他們不相信張居正請求離職丁憂的誠意,進而懷疑奪情一議是否出自皇室的主動。翰林院中負責記述本朝歷史的各位編修均深感自身具有重大的責任。因為他們的職責就是要在記述中體現本朝按照聖經賢傳的教導辦事的精神,如果沒有這種精神,朝廷就一定不能管理好天下的蒼生赤子。統治我們這個龐大帝國,專靠嚴刑峻法是不可能的,其秘訣在於運用倫理道德的力量使卑下者服從尊上,女人聽男人的吩咐,而未受教育的愚民則以讀書識字的人作為楷模。而這一切都需要朝廷以自身的行動為天下作出表率。很多翰林來自民間,他們知道法治的力量有一定的限度,但一個人只要懂得忠孝大節,他就自然地會正直而守法。現在要是皇帝的老師不能遵守這些原則,把三年的父母之喪看成無足輕重,這如何能使億萬小民心悅誠服?
在萬曆並未與聞的情況下,翰林院的幾十名官員請求吏部尚書張瀚和他們一起去到張居正的私邪向他當面提出勸告,想讓張居正放棄偽裝,離職丁憂。他們還認為,即使為張居正個人的前途著想,他也應當同意大家的意見居喪27個月,以挽回官員們對他失去的信心。但是勸說不得結果。張居正告訴他們是皇帝的聖旨命令本人留在北京,你們要強迫本人離職,莫非是為了想加害於本人?
吏部尚書張瀚,一向被認為是張居正的私人。他在張居正的破格提拔下身居要職,在任內也惟有文淵閣的指示是聽。當他參加了這次私邪勸告以後,他就立即被人參奏,參奏中一字不提他和元輔的這次衝突,而是假借別的小事迫使他下臺。這一參奏引起了官員們更大的憤怒,因為他們清楚地知道,朝廷的糾察官員即110名監察御史和52名給事中,都屬於張居正夾袋中的人物,他們從來只糾察對張居正不利的人而不顧輿論。
官員們的憤怒使他們下定決心採取另一種方式,他們直接向萬曆參奏張居正。嚴格地說來,翰林編修上本是一種超越職權的行為,遭到反擊的機會極大。但是他們熟讀孔孟之書,研究歷史興亡之道,面對這種違反倫常的虛偽矯情,如果不力加諍諫而聽之任之,必然會影響到本朝的安危。而且,本朝歷史上集體上書的成例具在,最先往往由職位較低的人用委婉的文字上奏,以後接踵而來的奏章,辭句也會越來越激烈。皇帝因此震怒,當然會處分這些上奏的人,但其他的高階官員會感到這是公意之所在,就要請求皇帝的宥免,同時又不得不對問題發表公正的意見。這樣就迫使整個朝廷捲入了這場爭端,即使抗議失敗,鼓動輿論,發揚士氣,揭發糾舉的目的已經達到。哪怕有少數人由此犧牲,也可以因為堅持了正義而流芳百世。
糾舉張居正的事件按照這一程式開始。最先由兩名翰林以平靜的語調在奏章中提出:因為父喪而帶來的悲痛,使張居正的思想已不能如以前的綿密。強迫他奪情留任,既有背於人子的天性,國家大事也很難期望再能像從前那樣處理得有條不紊,所以不如准許他回籍丁憂,庶幾公私兩便。在兩名翰林之後,接著有兩個刑部官員以激烈的語氣上書,內稱張居正貪戀祿位,不肯丁憂,置父母之恩於個人名利之下。如果皇上為其所惑,將帶給朝廷以不良的觀感,因此懇請皇上勒令他回籍,閉門思過,只有如此,才能對人心士氣有所挽回。
張居正既被參奏,就按照慣例停止一切公私往來,在家靜候處置。但是暗中的活動並沒有停止,他的意圖會及時傳達到馮保和代理閣務的二輔那裡。箇中詳情,當然沒有人可以確切敘述。我們所能知道的就是嚴厲的硃筆御批,參張的官員一律受到嚴懲。他們的罪名不在於觸犯首輔而在於藐視皇帝。
聖旨一下,錦衣衛把4個犯官逮到午門之外。兩個翰林各受廷杖60下,並予以“削籍”,即褫奪了文官的身分而降為庶民。另外兩個官員因為言辭更加孟浪,多打20下。打完以後再充軍邊省,終身不赦。掌刑人員十分了然於犯官的罪惡,打來也特別用力。十幾下以後,犯官的臀部即皮開肉綻,繼之而血肉狼藉。受責者有一人昏死,嗣後的復甦,也被公認為是一個奇蹟;另一人受刑痊癒之後,臀部變成了一邊大一邊小。刑罷以後,錦衣衛把半死半活的犯官裹以厚布,拽出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