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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青年搖搖頭,說:“不是。是我喜歡留在你的身邊,因為這是一種榮幸。”
白衣青年說的是真心話,他恨白浪。白浪當年跟他在擂臺上較量。三個回合,就把他從擂臺上給打下來了,當時輸的很慘。
要知道,白衣青年當時可是在擂臺上排名第一的高手,沒有人戰勝過他。100戰100剩,並且是壓制性的勝利。
但是跟白浪的那一戰輸到他終生難忘,讓他輸得體無完膚,從神話一下就變成了恥辱。
也從那以後,他就一直追隨在白浪的身邊,做了白浪的隨從。
他之所以要做白浪身邊的隨從,就是想找機會報當年的仇。
但是時間長了以後,他發現白浪是一個人性極好的人。是一個自帶光環的人。
白衣青年也被白浪的這種人格美,深深的吸引住了。
就像他所說的那樣,現在他已經把仇恨拋的很遠,不再回憶。而是要實心實意留在白浪的身邊,兢兢業業做他的隨從。
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他佩服白浪。
留著白浪的身邊是種榮幸。
白浪聽完白衣青年的話,美美的笑了笑,然後對他說:“去,到外面看看,那三個人怎麼還沒來?”
“從來都是人等我,還沒有我等人的時候。”
“他們三個是不想活了嗎。”
白浪說完,他的手,輕輕捏著一個杯子,慢慢的就把這杯子給你碎了。不是咔嚓一聲就碎裂成花,而是慢慢的碎了。慢慢的在他的手裡變成了粉塵。這種柔中帶剛,剛中帶柔的力度,恐怕只有白浪才能夠運用的這麼好。
白衣青年點點頭,說:“家主我出去看看。”
白衣青年緊接著就來到了大廳的外邊。
所有人都站在大廳的外邊瑟瑟發抖。不敢朝大廳裡看一眼,更不敢發出任何聲音,前臺經理驚慌的站在那裡,一直在低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