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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無意成仙正文卷第289章三花娘娘再次強化前方的場景,城牆上的眾人好似看得清楚,又好似看不清楚。

烏雲遍佈,白天也昏昏沉沉,滿天風雨,將草原化作大澤,道人持杖分水,已走得遠了,看上去只剩一個小黑點可那天空雷霆肆虐,卻是即使身處數十里外也能看得清清楚楚,這幅場景深深的印在了眾人的眼簾,心裡怕也是忘不掉了。

只見雷霆降下在地上打出一蓬蓬的火花,散開一片片的電蛇,即使有妖怪化鳥而飛,也是剛剛飛起,就勾引起天雷,被凌空打死。

這哪裡是道人與妖鬥法?

分明是行走人間的神靈除穢。

“該把它畫下來……”

奇人營中一名喜歡繪畫的人盯著遠方,喃喃自語,既為這幅場景的壯美而深感震撼,也為那已經走遠了的道人的法力與風采所深深折服。

不知過了多久。

風雨停了,烏雲散了,電閃雷鳴終止了,地上的水也緩緩褪去,甚至遠處已經見到了陽光,道人才重新走回來。

此時的大地一片潮溼,低窪或坑陷中積滿了水,地上的野草紛紛被衝倒,上面一層汙泥,唯有道人一身乾淨。

只見得道人舉杖一揮——

“轟隆……”

城外山牆頓時便又沉了下去,只在大地上留下兩道縫,此外幾乎恢復如初。

忽然不知從哪吹來一陣風,撥雲見日,陽光一下就照了下來。

彷彿是特地照著道人歸來。

“快開城門!”

“開城門!”

“迎先生進來!”

眾人齊聲呼喊,手忙腳亂。

道人與他們道謝,客套兩句,便說自己累了,要回房休息,便回了住處。

回到房中,也只坐在窗前,抱著三花娘娘,發了一天的呆罷了。

今日除妖又是山牆又是控水,又是滿天雷霆,確實費力不少。道人很少這樣除妖,要按他以往的風格,應該會用最簡單最省力的方式,像是這樣完全不在乎法力的做法,確實也是特殊情況,心念所至。不過這般施法,消耗的也主要是靈力法力,至於身體有多疲累,是談不上的。

一天下來,能清晰感覺到城中的氣氛。

不僅興奮,而且喧鬧。

所有在城頭上看見了那一幕的將校士卒,回來都積極的與人講述,爭先恐後,講得繪聲繪色,似乎單單只是見到那一幕,也是一種榮幸。

倒是沒有人來打攪他。

似乎真以為他累了。

三花娘娘也少有的沒有出去看熱鬧然後回來與他講述、當他的小探馬,只安心待在他懷裡,被他擼著,或是坐在他旁邊,與他一問一答,說著一些完全不需要腦子的幼稚話。

直到次日。

道人心緒已徹底平靜下來。

此刻他坐在窗前,卻從懷裡摸出了一把匕首。

塞北人雖然十分強大,甚至在部分時候,塞北王庭很可能是這個世上軍事實力最強大的國度,不過它的文明程度實在不夠。這些相助塞北的妖魔大部分也很欠缺文明的薰陶,不僅在法術上沒多少可圈可點之處,不少妖魔一身本事全靠自然感悟的神通,也窮得很。昨日出去一趟,一次性打死了不知多少妖魔,卻沒有見到幾件器物。

少有的幾件,要麼被雷打爛,要麼被洪水沖走,大多數宋遊也不感興趣。

拿回來的,只有這把分水刀。

這把分水刀很了不得,不僅持有它就可以不受水患,拿著坐船不遇大浪,掉入水中淹不死你,山洪崩水遇到你也得繞開,若是有道行的人拿著還可以擁有水神之能,用得熟練的話,能在水中掀浪,能使溪河改道。

不過宋遊卻不是因它的本事而將之拿過來。

此時翻來覆去仔細打量——

這把分水刀像是一柄匕首,刀把一手可握,刀身半臂來長。草原上的人很喜歡用匕首,連吃肉都要用匕首,也很喜歡佩戴短刀,尋常人家的匕首一般會用牛角做柄,刀身彎彎的,有身份的,就用金銀做柄,更尊貴的,會鑲嵌寶石,弄得珠光寶氣,十分華麗。

然而這把匕首的外形風格卻與草原上常見的匕首不一樣。

木柄,刀身直。

細看刀身上原先還有字,不過被劃掉了,且是連著被劃掉的,既看不出原先寫的什麼,也看不出是大晏文字還是草原文字,又或者是別的什麼西域國家海外國家的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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