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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回家太晚,夜太黑,又悶又潮,眼睛無法看見,我就用腳探路,心不在焉地前進,似乎在夢遊,直到我伸手開門才會醒來。但是我卻根本記不起我剛走過的路。我想,即使身體的主人把身體拋棄,可能身體也可以自己回家,就像根本不用依靠什麼,手也可以摸到嘴。有幾次,客人正好逗留到晚上,並且是漆黑的夜晚,於是我只好把他送到門後的小路上,告訴他怎麼走。如果要到達目的地,他就得用腳而不是眼睛探路。
瓦爾登湖 第十四章(3)
在一個漆黑的晚上,有兩個小夥子在湖邊釣魚,我就這樣告訴他們方向。他們住在森林對面一英里的地方,很熟悉這裡。但是過了一兩天,有一位對我說,他們走了大半夜,都已經到家門口了,但還是沒有找到家門,一直到天亮才找到,而在這段時間,正好下了幾場大雨,樹葉全都淋溼了,他們也淋得像落湯雞。我聽說有很多人,即使在鄉村小道上也會迷路,天太黑了,就像俗語說的那樣,黑得可以用刀砍。有些人家在郊區,坐馬車到城裡來買東西,卻只有在城裡過夜。有的紳士淑女出門拜訪客人,還不到半英里,就只能用腳來探路了,就連在哪裡轉彎都搞不清楚。不管什麼時候,在林中迷路都是一件使人覺得驚奇、難忘的事,而且也是一種很寶貴的經歷。在有暴風雪的時候,即使在白天,人們也會看見一條似乎很熟悉的小路,但是卻找不出通向村子的路。雖然他很清楚,自己在這條路上已經走過1 000多遍,可是卻一點痕跡都辨認不出,這條路對他來說突然變得十分陌生,彷彿是西伯利亞的小路。至於夜晚就更沒有辦法了。
我們平常散步的時候,自己就像領航員那樣,下意識地按照一些熟悉的燈塔和岬角前進,假如我們偏離了平時的航向,我們仍然可以記住某個鄰近的海角;只有我們完全迷路了,或者轉向了——因為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只要閉上眼睛,轉個方向就會迷失道路——我們才能更深刻地領略到大自然的廣闊和奇特。除非是睡覺,或者是不注意,只要清醒的時候,一個人就應掌握羅盤上的羅經方位。只有我們迷失道路,或者說只有我們失去了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們才會覺察到身邊的環境與我們之間的無窮聯絡。
第一個夏季即將結束的時候,有天下午,我到村裡的鞋匠那裡去取鞋,卻被抓進了監牢,因為就像我在別的地方說過的,我沒有向這個國家納稅,也不承認這個國家的合法性,這個國家在議會門口像對待畜生那樣買賣男人、女人和孩子。我到森林去的目的本來不是這個,但是不管一個人到哪裡,那些可憎的機構都會跟隨著,把他抓住,儘量逼迫他回到那使人喪失希望的共濟會中。是的,我本來可以進行頑強的反抗,而且總會有些效果,我也可以“瘋狂地”反抗社會,但是我寧可要社會“瘋狂地”反對我,因為它才是喪失希望的一方。
但是,第二天我就被釋放了,拿到了我那隻補好的鞋子,按時回到了森林中,到美港山上去享受黑果,沒有人打擾我,除了那些代表國家的人。我沒有鎖和插銷,只有一張存文稿的寫字桌,我的門閂或窗戶甚至沒有一顆釘子。就算我要出門幾天,不管白天還是晚上,我都不鎖門,即使是下一個秋天,我到緬因森林去住兩個星期,也是如此。但是,比起那用一隊士兵看守的房子,我的住所更受人尊敬。勞累的漫步者可以在這裡棲息,圍著爐火取暖;文學愛好者可以翻閱我桌上的書,自在地享受;好奇的人可以開啟我的碗櫥門,看看是否有剩飯,或者看看我的晚飯是什麼。雖然各個階層有很多人來到湖邊,但我都沒有感覺有什麼不方便,也從來沒有丟失什麼,只有一小冊荷馬史詩,可能鍍了金,這不太妥當,我猜測是被我們陣營中的一個士兵拿走了。我堅信,假如所有的人生活得都像我這樣簡樸,那麼盜竊和搶劫就不會存在。只有在貧富不均的社會才會有這些事情。蒲柏翻譯的荷馬史詩會很快得到合適的傳播:
Nec bella fuere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人們需要的只是山毛櫸碗,
而不是戰爭。
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見《論語·顏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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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爾登湖 第十五章(1)
湖 泊
有時,假如我對人類社會和世俗的生活覺得枯燥,厭煩了村裡的所有朋友,我就向西前行,到離我住所更遙遠、人更少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