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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做我們所做的事,百分之百地逃脫懲罰。我的意思是,困擾我的是這個,我無法把某些必然要發生的事從我的腦袋裡清除出去。”
雖然小時候上過教堂,但迪克從未接近過對上帝的信仰,也從未受過迷信的困擾。與佩裡不同,他不相信一塊鏡子碎了就意味著七年的厄運,也不相信透過玻璃瞥一眼新月就是不幸的預兆。但佩裡憑著敏銳而強烈的直覺發現了迪克一個持久的疑問。當這個疑問在迪克的頭腦中盤旋時,迪克也感到很痛苦:他們兩個 “向上帝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後,真的能逃脫懲罰嗎?”突然,迪克對佩裡說道:“現在,你給我閉嘴!”然後,他發動馬達,倒車,離開了海角。在他的前面,在塵土飛揚的路上,他看見一條狗正在溫暖的陽光裡奔跑。
冷血 第二章(15)
群山。幾隻老鷹在明亮的天空中翱翔。
當佩裡問迪克“知道我在想什麼嗎?”時,他知道自己正在開始一場會引起迪克不快的談話,一場他本該儘量避免的談話。他同意迪克的觀點:為什麼總是談論那件事?但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當他記起“某些事情”時,黑屋子裡爆發出的藍光,一個大玩具熊的玻璃眼睛;當那些聲音,那些特別的短短的幾個詞迴響在腦海裡時,“噢,不!噢,求你了!不!不!不!不!不要!噢,不要!求你了!” 他時常感覺很無助。而且有些聲音揮之不去:一枚銀幣在地板上滾動的聲音,硬木樓梯上的腳步聲以及呼吸的聲音,喘氣的聲音,一個喉嚨被切斷了的男人歇斯底里的喘息聲。
當佩裡說“我認為我們倆肯定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兒”時,他承認了一件他不想承認的事。畢竟,設想自己也許“不正常”是“令人痛苦的”,特別是,不管做了什麼樣的錯事,其原因不是你自己的缺點,而是由於“某種與生俱來的東西”時,就更痛苦了。看看他的家庭!看看他們家所發生的一切!他母親是個酒鬼,在自己的嘔吐物裡窒息而死。在她的四個子女中,兩兒兩女,只有小女兒芭芭拉過上了正常的生活,結了婚,開始撫育子女。另一個女兒弗恩從舊金山一家旅館的視窗跳了出去。(佩裡曾“認為她是失足滑下去的”,因為他一直愛著弗恩。她是“那麼可愛的一個人”,“很有藝術氣質”,跳舞“很厲害”,還擅長歌唱。“如果她能有點運氣的話,以她的相貌和條件,肯定會有所成就,肯定會成個人物的。想到她爬上了窗臺,從十五層樓上跳下來,真令人感到難過。”)還有大哥吉米,有一天他把自己的妻子逼得自殺了,然後他也自殺了。
不久,他聽見迪克說:“饒了我吧,寶貝兒。我是個正常的人。”這難道不是嘲笑嗎?但不必介意,管它呢。“深陷進去,”佩裡接著說道,“陷啊,陷啊,越陷越深,陷到底了,我從未想過我會做那種事。”剛說完,他就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當然,迪克也許會這樣回答:“那個黑鬼是怎麼回事?”他當時對迪克講這個故事是為了獲得他的友誼,希望迪克因此會“尊敬”他,認為他“冷酷”,冷酷到和迪克一樣“充滿男子漢氣概”。因此,有一天當他倆讀過並開始討論《讀者文摘》上一篇題為“你偵查別人性格的能力有多強?”的文章時,佩裡說:“我一直都是一個傑出的性格偵探,否則我不可能活到今天。比如,如果我不能判斷何時該去信任某人時,我早就死了。你就不太行了,迪克。但是我已經開始信任你了。你會見到我這樣做,因為我打算聽你的。我會告訴你一件我從未告訴過別人的事。就連威利·傑伊都沒告訴。那次我修理了一個傢伙。”佩裡看出來,迪克對此很感興趣;他真的在聽。“幾年前的一個夏天,在拉斯維加斯,我住在一個破舊的提供膳食的旅館裡,那兒過去曾是妓院,但妓女們早就不見了。這個地方十年前就該拆掉;無論如何,它自己也會倒塌。我住在頂樓最便宜的房間裡,那個黑鬼也住在那兒。他叫金,是個打零工的。我們是唯一住在那上面的兩個人,除了我們倆,就是數以萬計的蟑螂。金不是很年輕了,但他曾練過長跑和別的戶外運動,所以體格很棒。他戴著眼鏡,讀過不少書。他從不關自己房間的門。我每次從他門口經過時,他總是裸體躺在床上。他失業了,他說最後一份工作令他攢了點錢,他想在床上躺著,讀點書,扇扇子,喝啤酒。他讀的東西全是垃圾,連環漫畫和關於牛仔的荒唐故事。他人不錯。有時我們一起喝杯啤酒,他還借給我十塊錢。我沒有理由傷害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們坐在閣樓上,天熱得我睡不著,於是我說,‘來吧,金,我們去兜兜風。’我有一輛偷來的舊車,我把它漆成了銀色,我管它叫銀色幽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