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帆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家屬抱怨保險公司賠得太多,反而有個別的埋怨我為什麼當時不賣多些給當事人。假如那位代理人真的純粹出於想做多些生意的目的而叫你買多些保險,對買者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他賺多點錢,而你得到多些保障,他開心,你安心。保險代理人用不正當的不負責任的方法做多些生意才是值得批判的;但代理人叫客戶買多些保險而自己能做點生意,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不會錯的。得到保險賠償的家屬能親身體會有保險和有多些保險的好處,他們也更能領略到保險代理人的苦心。
投保三十萬元,太多嗎?我不清楚那代理人為何建議你買三十萬元,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覺得十萬元已足夠了,但我可以給你一些情況考慮一下:
假設家屬獲得三十萬元的賠償,存入銀行裡本錢不動,只提利息,以便長期有收入使用,按年息5%計算,一年只有一萬五千元利息,或每月有一千兩百多元,長期需要有些收入以應付各種開支的家屬,會嫌這一千多元太多嗎?
每個月一千多元的利息收入,能夠補償你的工作或生意收入的損失嗎?你每月的賺錢能力就只有那麼一千幾百塊錢嗎?
如果動用本金,這三十萬元能維持多久?每個月連本帶利有多少?
這筆賠款,要不要先拿來應付醫療費用、喪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