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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機遇。隨後,又探討了將創意發展成為可行的事業或服務所需注意的原則和禁忌。在這部分的分析中,德魯克先生認為:創新是企業家特有的工具。他們憑藉創新,將變化看做是開創另一個企業或服務的機遇。創新可以成為一門學科,供人學習和實踐。企業家必須有目的地尋找創新的來源,尋找預示成功創新機會的變化和徵兆。他們還應該瞭解成功創新的原理,並加以應用。我想到一個例子:孟加拉經濟學家尤努斯,他創造性締造的“微貸”事業正在以成功的商業運作在全世界範圍內消滅貧困。尤努斯的專案已經遍及100個國家,累計為400萬窮人放貸53億美元。2004年,尤努斯甚至向26 000位乞丐放貸,每人9美元,這些錢可以讓一個乞丐開始販賣糖果等小生意,而不是沿街乞討。2005年,尤努斯被評為1979年以來全球最具影響力的25位經濟領袖之一。尤努斯的創新實踐正是德魯克先生理論的一個全新例證。
企業家精神是創新實踐的精神。對於如何成功地培育出企業家精神,是德魯克先生重點討論的第二個問題。德魯克先生從現存企業、公共服務機構以及新企業三個方面來討論企業家管理。這三類企業也正好涵蓋了目前我們能夠理解的所有組織機構的特性,現存企業會更多地從商業角度出發,注重那些與企業息息相關的社會問題,對於社會問題的長期關注,可能會從根本上重新定義“公司”的根本目的。公共服務機構,更多地是從社會問題本身出發,將企業的管理技能運用在社會目標的實現上,它們通常具有更強大的道德力量。
最後是新企業。一如其在所有主要的企業家時期所表現的一樣,新企業將繼續成為創新的主要載體。托馬斯?愛迪生說過:“如果所有人都能真正做到力所能及的事情,結果會使我們自己震驚。”
企業家戰略是創新市場的戰略。如何成功地將一項創新引入市場是企業家戰略的核心。德魯克先生告誡我們:創新是否成功不在於它是否新穎、巧妙或具有科學內涵,而在於它是否能夠贏得市場。不具有創新市場的能力就會被遠遠地拋在後面,這是人們的共識。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是否理解,而在於別人已經開始運用全新商業理念的時候,我們卻處於被動的狀態,因此在判斷是否具有創新能力時,我們需要看到的是用什麼樣的方式進入市場。
德魯克先生在本書最後一個部分探討了企業家社會的問題,雖然他是從福利社會的困境出發,提出企業家社會的概念,但結論如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德魯克先生明確了創新在各個領域的作用,只有發揮創新的功效,才有社會的發展。
這是一本基於創新但又強調行動的書,正是這一點是本書最為精華的地方。創新如果停留在觀念、思想和制度上,創新如果沒有轉化為行動和結果,就沒有任何價值和意義。而企業家的本質就是實踐,所以,我們需要安靜下來,評判一下我們與德魯克先生所倡導的有著多大差距,或者我們可以對照德魯克先生的觀點想一想:我們是否讓創新轉化為行動及結果?如果好好地深讀這本書,我們一定能夠做到這一點,進而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領袖。
陳春花 華南理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構建“企業家社會”:每一個公民的責任(1)
記得幾年以前,我曾以《創新與企業家精神》課程研發教師的身份,旁聽過某德魯克研究培訓機構的一位資深老師的課程,課程題目叫做“企業家與創新型小企業”。席間,有一位學員提出了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什麼樣的人才能稱為‘企業家’?早點鋪的老闆是否稱得上是企業家?還是說只有大企業的老闆或總經理才能稱得上是‘企業家’?”於是,大家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但最終也沒能形成一個滿意的答案,而這個學員的問題最後也就不了了之了。類似的情景也出現在去年國內一個“管理峰會”上,主席臺上的幾位企業界嘉賓就“什麼人是企業家”對話了兩個多小時,最後也是各執一詞。
其實,“企業家”之所以會引發如此多的疑問是有一定原因的。如果大家查詢最新一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根本找不到關於“企業家”一詞的解釋;而在英語系國家裡,“企業家”往往被定義為創辦自己全新小型企業的人;在德語中,“企業家”一詞則跟所有權聯絡在一起,主要指那些同時擁有並自己經營企業的人(英文對應可譯為“owner…manager”);法語中,“企業家”的意思又是中間人或中介……這麼多的不同定義,難怪會造成大家對“企業家”理解上的分歧。我認為,在閱讀本書之前,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