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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周成王去國家圖書館裡看檔案,卻看見了一個金屬盒子(金),開啟觀瞧,裡邊裝的正是周公旦當初向天神陳情時的講話稿。讀完,頓時感動得淚眼模糊,趕緊把周公旦請回來重新在老幹部處安置。”
“我說這個故事的目的在於,天子也是會犯錯誤的,犯了錯誤只要及時糾正就行。周成王及時糾正了,大周朝照樣繁榮不息。商紂王沒有及時糾正,身死而國亡。我之所以遲遲沒有自殺,忍受著恥辱,就是想給當朝皇帝一個及時糾正錯誤的機會。並不是我蒙恬貪生怕死,你們知道嗎?”
蒙恬講的很有文化啊。其實蒙恬滿喜歡讀書寫字,他還改進了毛筆的結構,當時流行兔毛筆,蒙恬做成了鹿毛作芯、羊毛為邊的筆,筆力剛柔相濟。
蒙恬又說:“我們老懞家,三代為秦君效力,功勞信義堪稱楷模。現在,我雖然身陷囹圄,但只要打個噴嚏,外邊在找我的兵士們立刻就會衝進來搭救我。我那三十萬大兵,只要我現在願意,別看我是在監獄中,照樣可以使他們一夕之間就可全部倒戈,足以背釁秦的江山,顛覆秦二世的政府。但是我不會這樣做,因為不敢辱先人的教誨,不敢忘先主的恩德(從前秦始皇‘甚尊寵蒙氏’)!所以我自知必死,也守義不移(秦始皇會用人啊!用這樣的人對了,寧死而不叛)!
“但我還是想對天子有所進諫——也就是我剛才所講的這個周公的故事,請你們把它傳話給當朝天子。他聽了之後,如果他還要再殺我,我死亦無恨了!”
使者也很動感情,說:“我們沒有那個許可權,不敢傳話。”
唉,遇上這麼個使者,活活把人氣死了。沒有許可權不早說啊!
蒙恬喟然而嘆:“我何罪於天?就這樣一點錯都沒有地,卻死了嗎?”他覺得,能有個理由而死,也算死得不窩囊。
良久,蒙恬慢慢說道:“是的,我有罪固然當死,我修萬里長城,破壞了生態平衡(”絕了地脈“嘛),我也算是有罪,可以因此而死了吧!”
他勉強給自己找了一個可死的理由之後,仍不免心情鬱悒。但是,找不出更該死的理由了,蒙恬遂大呼一聲,吞藥於肚,再不發一語,終於變色身顫而氣絕。
此之時,大漠風沙呼嘯,天地為之走石,三十萬戰士聞之,心憐蒙恬無罪,無不切齒扼腕,欷虛欠握拳而泣。
瀟水曰:蒙恬自甘放棄性命和兵權,拱手把江山交給了秦二世。秦二世、趙高免去了三十萬邊防大兵的威脅,遂敢為所欲為,直到把大秦朝的山川敗光。蒙恬迂守於三世積信累功於秦的先人之教,忍氣吞聲而死,死守著小忠,而忘記了大忠。雖死,仍不得辭其咎。
蒙恬的弟弟蒙毅,地位比蒙恬還高,是秦始皇的國家事務助理(“內謀”),出門與秦始皇同乘一車,叫做參乘(貼身副官),進宮就謀事於秦始皇御前。即便朝廷裡文官之首的相和武官之首的將,在御前議事的時候,也不敢與蒙毅爭,這一部分是因為他有能力,一部分也是秦始皇“親近蒙毅”,封其上卿。《史記》說:“秦始皇的外事交給蒙恬,內事交給蒙毅。”
有一次,趙高曾經犯了什麼“大罪”(可能是偷了宮女的內褲),蒙毅毫不客氣地把他判了個死刑。後經秦始皇寬赦而免。趙高那時候地位尚卑,秦始皇覺得他“敦於事也”(辦事努力認真),於是赦免了他死罪。這雖然有點枉曲法令的嫌疑,但是也可以見出秦始皇對於有才幹的人,是比較寬容的。
這回趙高逮著機會了,立刻要法辦蒙毅。趙高說:“蒙毅當年力主讓扶蘇當太子。請陛下殺之。”秦二世卻不肯,猶豫了一陣,大約並不甚計較,或者是覺得蒙氏是國家的棟樑,殺了等於自斷手臂。於是趙高日夜詆譭蒙毅,尋求蒙毅的罪狀,把蒙毅蒙得又黑又壞。秦二世想,既然是這麼壞的人,還跟我不一條心,那就殺了吧。
倘不是秦二世過於年輕,又信用趙高這樣變態的朋友,或許不會殺蒙氏兄弟吧。
看來,交朋友(特別是當做信用的師友來對待的朋友)豈不需慎重乎?還是少和社會上的“變態”交朋友吧。
秦皇族裡有個叫公子嬰的,曾勸諫秦二世不要殺蒙毅。子嬰把蒙毅的死,比做趙王遷之殺李牧,正是亡國和敗家的開始。
蒙恬在死前也提到了商紂王:紂王殺比干而不知改悔,商朝遂亡。你們殺我,也等著亡國吧!
事實也印證了這一點。蒙氏家族的滅亡,是秦王朝衰亡的開始。
倘使蒙恬不死,以其北驅匈奴,攻城野戰如暴風驟雨之兵鋒,對於不久之後關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