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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最革命性的特點是“方圓絕妙”——從前的六國古文字都是扭扭歪歪、拳打腳踢、東長西短、大大小小,像蝌蚪一樣。唯獨從李斯小篆開始,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方塊字形,各個字都一樣大,所謂“方圓絕妙”,這可以從泰山石刻的小篆上得到印證。李斯也就因此成了小篆書法的泰斗。杜甫有詩曰:“況潮小篆逼秦相,快劍長戟森相向”,意思是李潮兄的篆書逼近李斯先生,這是誇李潮呢,而且他寫的小篆字像快劍長戟,顯出了先秦人的剛猛凌厲。
不過,拳打腳踢、歪歪扭扭派的六國古文字並沒有因為李斯搞出“方塊字”的小篆而滅絕,它們的筆意被另一個人繼承下來,形成了所謂隸書。這就是當時秦政府裡一個小公務員,叫程邈,這傢伙喜歡描描寫寫,於是把拳打腳踢派的六國古文字昇華成隸書,與李斯的小篆分庭抗禮,互相輝映。小篆方圓絕妙,強調的是方塊對稱的靜態美,隸書沒有統一的外輪廓,強調的是波折彈縱的動態節奏美。
從此,小篆成了正式公文的書寫體,隸書則成了日常文字的書寫體,好比寫日記寫部落格的時候用隸書,給新開張的飯館題字的時候寫小篆。
泰山是上帝駐人間的總辦事處,公元前219年,李斯陪著秦始皇來到這裡,並且立了一塊泰山石刻,歌頌老秦的豐功偉績。石頭三面刻字,一共一百四十七字,都是李斯的小篆,雖然是方塊字,但其勢飛騰,顯示著秦人一往無前、吞併六合、勢不可當的氣魄。到了宋代,歐陽修、趙明誠收集了該刻石的拓本,但僅存四十七字。到了清乾隆年間,僅存二十九字。後來這石頭乾脆被火燒了,燒斷的殘石也不知所去。後來有人在泰山玉女池得殘石兩塊,上邊只有十個字,於是把它儲存在泰山岱廟,壞蛋夠不著的地方,還做了個亭子護之。但是做亭子的時候一不小心,又把它損掉了一個字,於是現在就剩九個字了。唉!
類似的石刻在別的地方也有發現,上面還有一個“德”字,可見秦始皇也是講“德”的。所謂“德”,就是德政,為政以寬,省刑罰的意思。通常說起秦始皇就是“殘暴、暴虐”,好像他一瞪眼就要殺人似的,我覺得大可不必這樣認為。李斯後來快完蛋的時候,從獄中上書,自陳七條罪狀,其實都是表其七項功勞的,最後一條說:“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這條“罪”緊接著前面統一度量衡的“罪”,都是表功的。
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材料,說明秦統一之後,曾實行“緩刑罰,薄賦斂”的德政,最後還被李斯列為了獄中求生的理由(功勳)之一。
“緩刑罰,薄賦斂”這大約也是泰山石刻上所說的德吧,同時也屬於典型的儒家思想。明朝狀元焦說:“秦未嘗不用儒生與經學(指儒學)。”秦用了一定的儒家治國思想,焚詩書、坑術士也不是專意討伐儒家來的,關於這一點前面已經說過。
作為皇帝,所謂殘暴,最直觀的理解,就是濫殺人。但是秦始皇時代的法令並不殘苛(是秦二世修改法律才變酷的),他也不曾濫刑民眾,更不曾以殺人取樂。雖然後人口口聲聲說秦始皇殘暴,卻說不出秦始皇哪怕曾濫殺的一個大臣的名字。他始終信用王綰、李斯、馮去疾、尉僚、馮劫、王翦、王賁、蒙恬、蒙毅、李信一干重臣,終無變移(這幫人不論文武,從個人能力來講,每個都是獨步一時的命世之才)。
相比之下,秦昭王曾殺名將白起、名相范雎,劉邦曾殺功臣,例如殺韓信之全家,把彭越切成肉泥,漢景帝殺周亞夫、誅晁錯,漢武帝殺李陵家小,朱元璋殺藍玉、胡惟庸、徐達等大功臣,不論這些誅殺是否有一定道理,但都是讓人痛心的“聖德之累”,而秦始皇除了在年輕的時候殺過呂不韋以外,並沒有再殺過大臣。如果視秦始皇為殘暴,則其他上述知名的大牌皇帝們,就更殘暴了。
我們有理由相信,作為一個法家人物,秦始皇一切行動都應該是依法而行的,不會肆意濫殺。不但沒有濫殺大臣,也沒有濫殺百姓的記錄。相反,他曾經把“治獄吏不直者”(給百姓斷案判刑不公正、濫用刑罰者)發配去修長城。總之秦始皇不能簡單被釘上殘暴的字眼。
如果非要用貶義詞來描述秦始皇的話,我覺得用“急躁、專獨”也就夠了。“急躁”是指他急於事功,大興專案,搞得民不聊生,轉徙流亡:“專獨”是指他焚詩書、坑術士,不許人們憑著書本議論提意見,同時“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大臣們成了擺設。
僅此而已。
秦始皇所做的所謂壞事,不過就是在皇權專制開創的道路上,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