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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莫耶斯”
在古迪遜公園球場的客隊教練席裡,葉秋正大口大口用嘴巴進行呼吸,以取代被堵住了的鼻子,他現在就有一種把莫耶斯撕成碎片的衝動,因為這個老小子太奸詐了。
伸出自己的右腳,在草皮上踩了幾下,明顯覺得有點打滑,這就證明了埃弗頓賽前故意灑水,而且是撒了很多,把場地和草皮搞得溼漉漉的,然後還故意開啟地熱系統,製造一種很潮溼的,類似於滾筒洗衣機的那種環境。
“下一次到白鹿巷,我不搞死莫耶斯,讓他也嚐嚐厲害”葉秋憤憤不平的發洩著。
可對於現在,他確實是無能為力,球場上很溼滑,導致托特納姆熱刺傳接球失誤不少,但這種溼滑明顯是在規則允許的合理範圍之內,所以他們把這個叫做主場優勢。
雖然只是一場聯賽盃的比賽,但因為考慮到雙方都是英超球隊,而且托特納姆熱刺是上了一群替補和年輕球員,所以葉秋對這一場比賽依舊還是非常重視,因為他總是透過盃賽來考驗年輕球員,以及調整替補球員的狀態。
這一場比賽,哈扎德、拉姆塞、瓦拉內、納斯塔西奇、凱爾·沃克、科恩特朗、喬·哈特、菲爾·瓊斯等年輕球員統統都被葉秋安排首發,而莫耶斯也同樣安排了不少年輕球員,例如兩名中場小將費萊尼和羅德維爾。
羅德維爾近來倒是大熱,在埃弗頓走了魯尼之後,他很快就承載起了古迪遜公園球場對未來的希望,而這名英格蘭本土球員的表現也還是可以,受到了莫耶斯的重視和栽培。
羅德維爾和菲爾·瓊斯,兩人相差一歲,前者比較大,而他相對也比較有名,但自從轉會托特納姆熱刺之後,菲爾·瓊斯越來越受到外界的關注,而他也在托特納姆熱刺教練組的悉心雕琢下,進步很快,只是他不再打中場右前衛,而是打後腰位置。
對於所有在托特納姆熱刺效力的小將來說,盃賽無疑是他們創出自己名頭的機會,而只要他們能夠在盃賽中表現出色,葉秋就會安排他們在聯賽和歐冠中打替補,甚至會在一些已經勝券在握的比賽中打首發,積累更多的經驗。
從比賽的過程來看,相對來說,羅德維爾比較穩定,有大將之風,坐鎮中場,處理球也是謹慎小心,而菲爾·瓊斯卻不是,這小子就跟頭野獸一樣,四處亂闖亂撞,表面上葉秋是安排他打後腰,可實際上真正打後腰的是貝克漢姆,菲爾·瓊斯有時候壓得比拉姆塞還靠前。
我的天啊,尤其是當葉秋看到這傢伙在一次衝前防守的時候,撞翻了人高馬大的費萊尼時,葉秋都有一種很想要大笑的衝動,但卻沒有去阻止菲爾·瓊斯,而是給他掌聲。
這算是葉秋培養年輕球員的一種方式,適當的放任,任由你去表現,甚至允許你去闖禍,但前提是,同樣的錯誤你別給我犯第二次,那就行了。
不僅僅是菲爾·瓊斯,包括拉姆塞。
威爾士小將被很多人稱作是法佈雷加斯二世,可實際上兩人的特點完全不同,拉姆塞的技術確實是很出色,尤其是在英國本土球員裡,更是出色,傳球也很有特點,這使得他能夠控制住皮球,但他還是沒學會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中場球員。
如果現在認真分析拉姆塞的踢球,就不難發現,他實際上更多的就是在跑,體能優勢很出色,這估計跟他從小就是田徑高手有關係,他中學時期就是五項全能冠軍,uu年還拿到過全英國17歲以下青年五項全能的第四名,體能就是好。
跟菲爾·瓊斯一樣,葉秋只安排任務,具體拉姆塞怎麼發揮,他不去管,哪怕拉姆塞每一場比賽都跑得筋疲力竭,跑得都快斷氣了,葉秋都還是任由他下一場比賽繼續這麼踢。
原因很簡單,很多事情得球員自己懂才行,你幫著他懂沒用的。
不過,喜歡跑,不停的跑也是有好處的,最起碼在上半場第三十二分鐘的那一粒進球,如果不是拉姆塞和菲爾·瓊斯在中場不停的跑,不停的壓迫和逼搶,估計埃弗頓也不會出現傳球失誤,拉姆塞也沒有機會取得進球。
“知道我為什麼喜歡菲爾·瓊斯,不喜歡羅德維爾嗎?”在球隊領先之後,葉秋也放心了,端坐在客隊教練席裡,想著等一下應該怎樣好好的羞辱羞辱那個該死的莫耶斯。
真夠扯淡的,竟然一場小小的杯賽都還要搞得賽前灑水那麼大的陣仗,真是小家子氣
可葉秋咋就不替人家莫耶斯想想,埃弗頓能爭的冠軍實際上也就只有這種盃賽了,如果連這種盃賽都不爭一把,還讓不讓人家活了?
“這小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