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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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沒有把小馬哥設計成一個喉嚨裡可以噴射出火焰,手腕可以抖出機槍還帶著次元口袋還可以無限共計子彈糧食實現自我修復功能的終結版多啦a夢這讓我也很絕望啊。
以上自然都是調侃但是無奈也是真的,我已經將魔法師在這本書中設定為開掛一樣的存在(在這裡也小劇透一下,隨著劇情的發展你們會越來越深刻的體會到這一點),講道理我只是要求他們打架的時候別忘了帶法杖這真的很過份嗎?有讀者可能覺得很不爽,魔法師離開了法杖就是一個普通人了嗎?
我的回答是不是,魔法師還有豐厚的知識儲備還有強大的精神力,所以嚴格來說他們和普通人並不同,但是是的,沒有了法杖的魔法師前所未有的脆弱。
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真的怕死的話可以選擇1。縮在自己烏龜殼一樣的的法師塔裡不出來,2。或者多帶兩件魔導器防身(書裡有不少魔法師都有這個習慣)3。學會利用魔法陣等其他手段保護自己。4。和別人組隊,或者依靠出眾的顏值征服對方。5。天吶,你tmd是個魔法師,你tmd能不能帶著自己那根該死的法杖!!!
q2你說了那麼多,本書一開始羅布為什麼可以不帶法杖去地下城裝逼?!說,作者你是不是給他開了豬腳光環?
這個問題大概也是這本書被黑的最慘的地方,但也是我覺得開篇我交代的的清楚的問題,是的,羅布是逃出來的,他沒法帶裝備和錢,但他不是白痴,1。他找了三皇子接應他2。他在之前給老家的親爹寄了十枚金幣的啟動資金,我覺得做到這個份上已經很充分了。
但朋友們,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計劃再好也趕不上變化,三皇子半路投敵,羅布在布拉多港匆忙逃走身上沒帶錢,好不容易搭船回到家鄉結果發現親爹欠了一屁股債,而且還坑了他這個唯一的兒子,這個時候面對成為奴隸還是跟著去地下城兜一圈這兩個選擇任何抖m以外的人都會選第二個吧,這很奇怪嗎?羅布已經問了能不能給他點時間湊錢,但因為老瑞克斯已經跑路了,如果你是洛洛,你會給他這個時間嗎?
我的天吶,這本書裡的配角不是給主角配戲的npc啊,每個人都會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思考問題的,就好像有人問我矮人為什麼不再多給主角點錢,首先矮人救過羅布一次了,而且還暴露了自己的鍊金飛艇,羅布幫他改進鍊金飛艇,矮人再送哨子,雙方兩清,矮人給路費是仗義,再多要就是貪婪了,況且就算矮人願意多給,羅布也不會要的,請記得,那時候羅布的計劃是回家開個麵包店,過普通的生活,而他之前寄給過家裡那十枚金幣,所以他那時候只需要路費。
很無奈的再強調一次,討論主人公的行為首先請把這個行為放在劇情發展的相應階段,事情發展到那個階段,羅布是必須要去地下城的,而這時候如果你們認真看書就會發現他已經開始在不暴露自己的情況下著手做準備了,手杖,魔法刻刀這些都是他在進入地下城前就已經在路上默默收集到的,所以他並不是杵著一張臉下去裝逼的。
到下地城錢他所缺的就只有一刻魔晶而已。
所以你們猜,他會不會早就知道老盜賊愛德華的身上有一件魔導器?
哼哼,我不告訴你們。
這個故事是很有趣的,在第一卷我主要乾的活是挖坑,挖坑,以及挖坑,在你們看的出來和看不出來的各種地方,甚至有一些你們覺得無關緊要的細節和設定都會在最終指向同一個很有趣的真相。
諸君,我喜歡這個故事,真的,如果你也喜歡這個故事還請麻煩訂閱一下正版和為這本書投上幾票作為對我的鼓勵,倘若能再幫我在各種地方宣傳一下,或者在別人無腦黑這本書的時候站出來為這本書說幾句公道話那就小呆就更感謝了。
我一直覺得書這種東西和飯菜一樣的確是有口味不同的,我從來沒有強求所有人都喜歡這本書的意思,這也不現實,但是最起碼的還是希望本書能得到一個相對公正的評價,這也算是我這個鋼化玻璃心的一點小心願吧。
諸君晚安~
第一百八十一章 陰影之孽
行駛在黑夜中的馬車就像是被一隻看不見的巨手給突然按住,拉車的馬匹發出驚恐的嘶鳴,然而揚起的前蹄卻無法再前進半分,車伕被巨大的慣性甩落在地,滾出去很遠,腦袋磕在路牙子上直接昏迷了過去。
而在這之後車廂也轟的一聲炸裂開來,木屑四濺,莉莉絲的胸前浮現出一道風壁,環繞周身,抵禦了隨之而來絕大部分衝力,而她則在電光火石間另外又為自己施加了一道漂